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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右旗深化苏木镇改革转变苏木镇政府职能调研报告
时 间: 2012-08-14        来 源:

2006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部署,新右旗开展并不断深化苏木镇机构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三化进程,建设新牧区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根据呼伦贝尔市编办关于转变苏木镇政府职能调研工作部署,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材料等途径,梳理2006年苏木镇机构改革以来苏木镇运行情况,研究深化改革加快苏木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形成调研报告。

一、苏木镇改革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右旗位于呼伦贝尔市的西南部,西部、南部和北部分别与蒙古国、俄罗斯接壤,东北与满洲里市相邻,东与新巴尔虎左旗相邻,为典型的边境旗和牧业旗,面积2.5万平方公里,与俄、蒙两国边境线长达515公里,占全市边境线总长的30%,境内有国家一类陆路口岸阿日哈沙特口岸。设置7个苏木镇(3个镇、4个苏木),为阿拉坦额莫勒镇、阿日哈沙特镇、呼伦镇、克尔伦苏木、达赉苏木、宝格德乌拉苏木、贝尔苏木,均为边境苏木镇,其中面积5000-6000平方公里的苏木镇1个,3000-4000平方公里的3个,2000-3000平方公里的2个,1000-2000平方公里的1个。全旗人口近4万,其中蒙古族人口占85%,旗所在地阿拉坦额莫勒镇2.3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60%。除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外,广袤的牧区人口居住分散,人口密度在1-2人/平方公里之间。旗所在地镇阿拉坦额莫勒镇主要经济类型为畜牧业和商贸流通业,其他苏木镇经济类型以畜牧业为主,80%的居民收入来源于畜牧业。同时,各苏木镇呈点状分布着石油开采、有色金属采选、风电等若干个大中型企业,大庆油田呼伦贝尔分公司贝采区分别驻在阿拉坦额莫勒镇、宝格德乌拉苏木、贝尔苏木邻近蒙古国边境地带,国华呼伦贝尔风电公司新右旗风电场分别驻在阿拉坦额莫勒镇、呼伦镇,呼伦镇驻有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公司乌努格吐铜钼矿、阿日哈沙特镇驻有荣达和查干矿业公司、克尔伦苏木驻有金山矿业公司等企业,上述企业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虽然一定程度的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但受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等因素的影响,总体上数量不大。

2006-2011年,是新右旗经济总量快速攀升、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新右旗推进和深化苏木镇改革,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为新牧区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取得积极成效,改革可基本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6-2009年。2006年苏木镇改革后,新右旗苏木镇由10个撤并为5个,苏木镇行政机构统一设置为3个,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旗所在地阿拉坦额莫勒镇增设城镇管理办公室。苏木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3个,为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旗所在地阿拉坦额莫勒镇增设劳动保障事务所。上划“一所两站”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3个,为苏木镇畜牧兽医站、草原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所。苏木镇行政编制由200名精简为170名,科级领导职数由76名精简为37名,苏木镇事业编制核定134名,上划“一所两站”事业编制核定45名。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新形势,苏木镇积极探索职能转变的新思路、新途径,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了苏木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撤并乡镇后苏木镇管辖面积大幅增加,根据牧区地广人稀的特点,原撤并苏木所在地设置了留守办事机构,苏木镇在编制精简的情况下调剂人员到办事机构工作,确保了管理和服务的及时到位。旗政府投资加强苏木镇办公和生活场所建设,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其中阿日哈沙特镇建成3000平方米的两栋办公和宿舍楼。加强苏木镇工作队伍建设,考录充实公务员,考试招聘计生服务技术人员,保证和逐步提高了工作质量。重视和加强苏木镇畜牧兽医站和草原监理所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新建改建了畜牧兽医站和草原监理所办公服务场所,聘用嘎查动物防疫员,提升了上划“一所两站”工作水平。总体上看,在此期间,苏木镇克服管辖面积增加、人口居住分散、人员编制精简、经费相对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认真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和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开拓思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功能不断完善,为苏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阶段为2010-2011年。2010年,自治区综合考虑呼伦贝尔市苏木乡镇面积较大、边境线长、地处高寒地区、交通通讯不便等特殊因素,批复呼伦贝尔市新设21个苏木。其中新右旗新设2个苏木(达赉苏木、宝格德乌拉苏木),行政编制相应新增60名,科级领导职数增加14名,苏木镇事业编制新增86名,上划“一所两站”事业编制新增18名。新右旗认真总结前几年的改革经验,以新设苏木为契机,积极稳妥的深化苏木镇改革。及时印发新设苏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定”、“四定”方案,按照苏木镇机构设置模式,苏木镇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均设置3个,在新设苏木设置了上划“一所两站”机构,调剂部分人员到新设苏木工作。根据上级加强基层水利机构要求和近年来苏木镇安全饮水工程等公益水利设施建设情况,在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务工作站牌子。根据已设置苏木镇运行情况,在总量内对苏木镇人员编制进行了适度调整。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进一步充实苏木镇人员队伍。近两年来,新设苏木较快的步入工作轨道并全面履行职责,苏木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引导畜牧业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取得新的积极进展。

(二)改革取得成效

近年来,新右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三化互动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牧区建设进程,大力发展以石油开采、有色金属采选为主的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旅游、物流、商贸等第三产业,认真落实上级“三农三牧”支持政策,不断提升草原畜牧业集约化水平,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苏木镇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转变苏木镇政府职能,推动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苏木镇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苏木镇适应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多方协调解决信访问题,促进了社会稳定。如针对牧民之间草场权属纠纷比较突出的情况,苏木镇加强与旗直草原、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完善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纠纷双方协商、召开牧民大会商议、运用GPS现代科技手段定位等措施,普遍加强了对草场纠纷的调处,化解了一批矛盾。又如,苏木镇积极协调解决驻地企业与牧民之间的征占用草场补偿、厂区周围环境污染等问题,为驻地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引导驻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驻地企业通过接纳农牧民就业、捐资助学、帮扶贫困农牧民、协助苏木镇应对自然灾害、治理苏木镇所在地环境卫生等途径,支持驻地苏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地企关系,促进了地企双赢。加强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普遍加强了草原防火、防汛抗旱、雪灾应对、动物防疫、草原虫鼠害防治等工作。加强对嘎查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基层自治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务、村务公开,完善“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嘎查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边境苏木镇普遍加强对临近边境牧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驻地部队、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协调,确定一批牧民蒙古包哨所,强化边境牧民群众日常协防,推进军警地联防联控联管,有效控制了非法越境和涉外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牧区、安榇澹ㄉ缜┭由旌屯卣埂4罅Ψ⒄瓜执竽烈担贫⒄鼓燎献骶米橹嘤湫停⒒邮痉兑熳饔谩B涫挡菰怪崩托竽烈瞪固撸忧坎菰ㄉ瑁菩胁菪笃胶猓屯乒阆冉视眯竽烈瞪际酰贫?ldquo;增大畜、减小畜”为重点的畜群结构调整,提高了畜牧业生产集约化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了畜牧业生产增效、牧民群众增收。通过控制学龄儿童辍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嘎查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发放广播电视接收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措施,强化了社会事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牧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职责普遍加强,推进开发式扶贫,通过引导牧民到驻地企业就业、发展牧户游等措施,强化就业服务。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强化苏木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牧区安全饮水工程,推广风光互补发电设施解决牧户用电问题,做好通乡通村公路涉及的征地等前期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改善了牧区生产生活条件。适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苏木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内容不断充实,基层群众对苏木镇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升。二是苏木镇基层基础保障条件逐步改善。旗委、政府高度重视苏木镇基层政权建设,结合改革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大对苏木镇各方面的投入。加强苏木镇办公和职工生活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及时足额拨付苏木镇工作经费,保障了有效运转。加强苏木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公开选拔了7名苏木镇党政领导干部。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充实苏木镇工作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加快转变职能的进程中,苏木镇工作队伍、财力投入、办公条件等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工作模式加快转变。苏木镇普遍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定期入户、民情恳谈会、政务公开等制度,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更多的运用协商沟通、教育引导的方法开展工作,更多的从群众的角度出发谋划和推动工作,更多的以群众的感受评判政府工作,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有效改进了工作。积极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减少办事环节和程序,注重运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开展工作。阿日哈沙特镇根据数量较多的群众到旗所在地镇居住的实际情况,在旗所在地镇建立便民服务站,为本镇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代办事项、盖章证明等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和措施,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办事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

在苏木镇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受各种体制机制因素的影响,苏木镇在履行职责任务、综合保障、运行模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苏木镇基层政权功能的发挥。

一是苏木镇职责任务不够明晰。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界定了乡镇政府职责,作为一级政权,苏木镇比较全面的承担着辖区内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责;另一方面,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上未赋予苏木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行政管理权限。苏木镇行政主体地位不够明晰,没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项目调度权,与旗直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工作从属性较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苏木镇工作成效。

二是苏木镇权责不统一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随着行政问责制的逐步推行,苏木镇承担属地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责任日益加重,每年都要签订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畜牧业等数量不一的责任书,接受严格的考核。另一方面,苏木镇基本上不具备法定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权,旗直部门具有派驻苏木镇机构人、财、物管理权,苏木镇在有效调度和统筹管理方面相对薄弱。苏木镇在行政管理权限缺失和统筹辖区内行政资源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承担着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任,产生比较突出的权小责大、权责不统一不对称的问题,对于苏木镇积极主动、富有效率的履行职责带来比较明显的影响。在调研中,苏木镇对上述问题反映比较集中。

三是苏木镇运行综合保障水平不够高。一是工作拔椴还晃榷āK漳菊蚬ぷ魃钐跫喜睢⒎⒄箍占洳淮螅又熘被乇嘀平粽湃耸植蛔悖欢ǔ潭壬洗铀漳菊虻魅氩钩淙嗽保漳菊蛴判闳瞬挪辉咐础⒋舨怀ぁ⒘舨蛔〉奈侍獗冉贤怀觥=昀矗漳菊蛐驴悸脊裨钡魅肫熘被氐脑颊?0%左右,新增苏木镇事业编制人员调入旗直单位的约占20%左右。二是经费比较紧张。目前苏木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体制,苏木镇运转主要依靠旗财政的转移支付,没有其他经费来源。牧区地理面积较大、人口居住分散,苏木镇常态化的下乡入户燃油费支出较大,加之物价水平上涨、对职工就餐费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迎接上级各类检查支出接待费等因素,苏木镇经费支出压力较大;旗直部门与苏木镇工作权限界定不够明晰,常规性管理和服务大量基础性工作由苏木镇承担,相关费用均由苏木镇支出;苏木镇在协助旗直部门落实各类项目时,承担着大部分入户调查、实地勘查、跟踪回访、实地督查等相关费用;苏木镇未设置专项业务经费,自主的投入部分资金,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苏木镇承担的经济社会管理事务在逐步增加和细化,可支配的财力、物力有限,导致苏木镇财力吃紧,一定程度影响着基层服务和管理的质量,其潜在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四是苏木镇工作运转模式需要进一步转变。一是苏木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虽然保持了机构的精干,但行政机构设置比较宽泛,与苏木镇日益细化的工作要求相比,不利于专业化分工、专职化管理和专人负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作质量和工作队伍的锻炼成长。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要求强化各类基层群众团体组织建设,苏木镇未明确工青妇、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办事机构设置模式,对加强群众团体管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三是目前苏木镇还一定程度上沿袭机关办公的模式,围绕简化办事程序、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在建立体现苏木镇面向群众工作特点的主动下乡入户服务、为群众代理办事等新工作模式方面探索还不多,成效不够明显。

三、深化苏木镇改革转变苏木镇政府职能建议

苏木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直接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部分通过苏木乡镇予以落实,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要通过苏木乡镇排查发现、协调解决和及时上报。深化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和重点的苏木乡镇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对于增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和国家政权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改革,应围绕建强建实苏木乡镇政权的目标,着力建立健全功能比较完善、职责相对清晰、队伍精干高效、综合保障有力、服务模式多元的苏木乡镇运行体制机制,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苏木乡镇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新牧区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1、明晰职责。一是明确职能转变方向。面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加快推进的形势,苏木镇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发展融合互动、经济社会和谐共进,打牢县域科学发展的根基。从四个方面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要强化“三农三牧”服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注重运用典型示范、项目投入、政府资金先期投入等措施,引导农牧民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发展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益;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强化农牧民生产技术培训,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水、电、路、通讯、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卫生治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有效覆盖嘎查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社会矛盾的预防,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措施及时调处各类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边境苏木镇要进一步完善军警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边境地区的管理;要加强对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指导,选好配强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正职,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机制,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协助苏木镇强化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二是细化工作职责。按照上下对口、有机衔接的原则,结合苏木镇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完善和细化苏木镇机关“三定”方案,建立健全体现苏木镇层级特点的工作职责体系。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可细化为组织开展爸菩逃⒖股缁崦芫婪着挪榈鞔Α⑶炕呔车厍芸亍⒓忧扛虏榇澹ㄉ缜┗阕橹牧斓己凸芾淼热舾删咛迥谌荩晃幕芾砉ぷ骺上富虏榇澹ㄉ缜┪幕疃夜芾怼⒛燎悴サ缡咏邮掌鞯姆⒎盼ぁ⒆橹谷褐谛晕幕逵疃热舾上钅谌荩簧缁岜U瞎ぷ骺上富缁岜U险咝⒊窍缇用褡畹蜕畋U仙昵攵韵蟪跎蠛腿粘6芾怼⒘偈本戎昵攵韵笊蠛恕⒕仍志戎式鸱⒎殴芾淼饶谌荨Mü魑霸鹑挝瘢炕鹑喂槭簦欣诿魅氛澳茏涞姆较颍硭乘漳菊蛴肫熘辈棵殴ぷ髦霸穑岣吖ぷ餍埽罨母铩⒆渲澳芴峁┍U稀H墙⒔∪漳菊蚬ぷ魇导己颂逑怠W叛塾诩涌焖漳菊蛘澳茏浣蹋⒔∪逑终澳茏浞较蚝鸵蟮乃漳菊蚬ぷ魇导己颂逑担己朔治梅⒄埂⑸缁崾乱怠⑽の榷ā⒒阕橹ㄉ璧戎副辍=裘芙岷纤漳菊蛘霸鹑挝瘢富己四谌荩梅⒄箍己酥副晗富涫祷菖┗菽琳摺⒆橹凳┎菰ㄉ韬托竽烈瞪钅俊⒓忧砍窍缁∩枋┙ㄉ琛⒎⒄鼓燎献骶米橹⒌髡竽烈瞪峁埂⒎⒄固厣档认钅浚簧缁崾乱悼己酥副晗富刂脐⊙省⒒竟参郎窀哺锹省⒛撩窈献饕搅坪脱媳O詹魏下省⒊钦蚓用褚搅坪脱媳O詹魏下省⒊窍缇用褡畹蜕畋U虾蜕缁峋戎哺锹省⒏虏榇澹ㄉ缜┪幕裆枋┙ㄉ韬驮诵小⒐悴サ缡痈哺锹实认钅浚晃の榷己酥副晗富狗ㄖ菩逃炖硇欧眉⒌鞔γ芫婪住⒂Χ宰匀辉趾Α⒋χ猛环⑹录认钅浚⒒涌己颂逑翟谧渲澳苤械挠辛Φ枷蜃饔茫岣咚漳菊蚬ぷ髦柿俊?/span>

2、强化职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将适宜由苏木镇承担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权限下放苏木镇,推动苏木镇有效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一是合理下放执法权限。在行政审批权下放方面,对于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认定标准相对简单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下放给苏木镇,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审批等。在行政执法权下放方面,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程序相对简易的行政执法工作下放苏木镇,如环境卫生管理、草原防火、草原监理、动物防疫等执法工作。专业性较强、程序相对复杂的行政执法工作由旗直部门承担,如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苏木镇主要负责及时处置出现问题和向旗直部门报告,旗所在地镇的行政执法工作由旗直部门承担。下放行政权限后,旗直部门应强化对苏木镇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苏木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质量。二是合理下放旗直部门派驻机构。建议结合旗直部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在前期推动派驻机构回归苏木镇,将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草原监理所等下放苏木镇管理。三是强化苏木镇对旗直部门派驻机构管理权限。不宜下放苏木镇的旗直部门派驻机构,突出苏木镇管理主体,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苏木镇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和人、财、物的管理权,确保苏木镇能够有效协调和调动辖区内的行政资源,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其日常工作调度和安排,以苏木镇为主,特殊情况下,苏木镇可征求旗直部门意见。旗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由苏木镇承担,其负责人调整由苏木镇提出意见,旗直部门审批。四是明晰责任划分。对于明确由旗直部门管理的事务,出现需追究行政责任的问题时,由旗直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苏木镇履行及时处置和报告职责后,无须承担责任。对于下放苏木镇的行政管理工作,出现需追究行政责任的问题时,苏木镇相应承担责任。

3、细化机构。根据苏木镇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要求,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苏木乡镇设置纪委等体制变革情况,借鉴大部门制、党政机构合一等做法,对行政机构进行适当和必要的细化,党委设置机构:党政办公室、纪委(行政监察室)、基层组织办公室(挂工会、团委、妇联牌子,负责嘎查村、社区,本级机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嘎查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青妇等各类群众团体建设)、宣传文化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应急办公室、边境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维稳、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边境管理等工作)、武装部。政府设置机构:第一产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农牧林水、科技、科协、扶贫等工作)、二三产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业、商贸、旅游等二三产业管理工作)、城建环保国土交通办公室(主要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交通等管理工作)、财政统计办公室、社会保障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等,各办公室主任实行专职化管理,负责人向旗直业务部门备案,其调整征求旗直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4、建强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扎根基层、精干高效的苏木镇工作队伍,是苏木镇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建议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党政两办、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参加,在对苏木镇工作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苏木镇工作队伍建设的专门意见,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度,把苏木镇工作队伍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长远规划和具体部署。一是充实人员。根据苏木镇机关公务员数量、年龄、学历、人员流动等情况,适时考录补充公务员,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合理规模。严格事业单位进人的学历、专业要求,苏木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农牧林水、医疗卫生、文化等专业。二是稳定队伍。坚持以事业留人、以适当的待遇留人,在苏木乡镇工作人员提高职级、职称评聘、工资待遇、补贴发放、教育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树立重基层、强基层的鲜明导向。在苏木镇机关设置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其职数与机关领导职数相当。苏木镇公务员累计在苏木镇工作10年、20年以上,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分别任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考虑苏木镇工作人员家庭大多在旗所在地、往返比较多,在苏木镇住宿生活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苏木镇基层岗位津贴制度,按100-200元标准掌握。严格控制旗直单位借调或调入苏木镇工作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应分别在苏木镇工作2年、3年以上,方可借调或调动。三是强化培训。明确苏木镇干部教育培训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地位,完善苏木镇工作队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苏木镇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嘎查村(社区)干部分类培训机制。强化政策法规、农牧林业、合作经济、群众工作、综治信访、维护稳定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苏木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发展经济、维护稳定、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财政部门要安排苏木镇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管理。针对苏木镇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执行性较强的特点,对群众观念淡漠、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效能低下的干部,明确必要的惩诫措施,完善综合约束机制。加强苏木镇干部“走读”问题的管理,让干部能够在基层沉下心、稳得住,把主要精力投入工作。

5、充实财力。根据苏木镇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加重的情况,应进一步加大对苏木镇运转财力的保障水平,赋予苏木镇一定程度的财力自主调配权限和空间,确保苏木镇有效、高效的履行职责。一是建议自治区财政安排苏木乡镇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综合考虑苏木镇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等因素,确定拨付标准,进一步改善苏木镇的财力状况。二是建立苏木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水平变化情况,适当提高苏木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苏木镇下乡入户常态化等工作特点,苏木镇公用经费标准可适当高于旗直单位。三是探索建立苏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自主安排投入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的引导性资金、及时处置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等支出,提高苏木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四是苏木镇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项目时,根据项目资金量,明确旗财政拨付给苏木镇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苏木镇在落实项目中相关人、财、物的支出,保证各项惠民项目的质量。

6、转变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以便民服务为核心的工作模式,是转变苏木镇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和有效切入点。一是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根据部分苏木镇管辖面积较大、牧区人口居住分散的情况,通过在原留守办事机构基础上组建等措施,在原撤并苏木所在地和人口相对聚居的嘎查村,建立若干个便民服务中心,由苏木镇派驻精干人员,为附近居民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二是推行为民办事代理制。苏木镇工作人员代为农牧民办理各项事项,是强化苏木镇服务功能、减轻农牧民办事负担的有效措施,应结合实际加以推广。探索在苏木镇设置为民办事代理办公室,专司为农牧民群众代理办事职责,拓展和充实代农牧民办理事项,可代办证件、申报项目、申请资金、缴纳费用、代领资金等。三是拓展服务方式。根据牧区部分农牧民迁居到旗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可探索在旗所在地设置便民服务机构,为苏木镇居民提供政策咨询、代办事项等服务。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强化服务,探索建立苏木镇手机短信等公共信息平台,快速发布各类政策和预警信息。四是建立常态化的意见征集机制。苏木镇应通过定期入户、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征求基层群众对苏木镇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课题组组长:齐生永;成员:丽娜、乌兰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