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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伦贝尔市行政编制使用现状及盘活的设想
时 间: 2016-12-29        来 源: 呼伦贝尔市编办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只要责或工作任务增加部门的习惯思维和做法就是要求增加相应机构编制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明确要求地方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只减不增。严控总量成了行政编制资源管理的“新常态”。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合理地配置行政编制资源,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能,保障政府部门职能运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呼伦贝尔市编办在这一新形势下,着力在“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上作文章,对全市行政编制(不含政法专项编制,以下同)资源现状进行了调研,并积极探索盘活存量的新途径

一、全市行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情况

目前,市直党政群机关使用行政编制的机构有51个,行政编制最多的部门有106名,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少的7名,如工商联机关,平均每个部门行政编制36名左右。旗市区直党政群机关使用行政编制的机构有36个至45个(不含满洲里市),行政编制最多的部门94名(市场监管局)、最少的部门1名至2名(工商联机关、农工部、老干部局等)、每个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平均约14名左右。苏木乡镇行政编制平均30名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不同步

一方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基层工作量增加,但行政编制并未增加。随着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虽然行政审批事项总量上看大幅度减少,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日常管理职能。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相关部门仍然要继续开展监管工作,业务量并没有降低。而同时,上级陆续下放了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审批事项,基层的工作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呈现增长趋势。如,阿荣旗改革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423项,改革后,保留125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290项,取消8项;再如,海拉尔区改革后原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63项,上级下放98项,增加35项。上级在下放管理权限时,并未同时下划或调整基层行政编制,导致基层工作力量日趋紧张。另一方面,各部门工作量增加程度不均衡,行政编制不能及时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多集中在发改、住建、教育科技、环保、食药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工作量增加较明显。但因无机动行政编制可调剂分配,导致这些部门工作力量呈现不足状态。

(二)与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匹配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基层政府职能不断强化,如,国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趋于标准和精细化,对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量相比以往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发改部门新增了铁路、机场建设管理相关职能,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招商引资等职责都在强化;人社部门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职能,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创业、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职能都在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的密度、频次显著增加的同时强化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等等呼伦贝尔市自2002年核定行政编制总量至今,除下划、冲核、军转安置等因素,行政编总量几乎没有增加。全市现有党政群机关仍使用着十几年前的编制限额,在整体工作量逐步攀升的背景下机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并且日益突出。

(三)行政编制总量配置格局不合理

1、层级间上多下少。2002年至今,历次的政府机构改革都未对行政编制总量进行重新核定。十几年间,经济、人口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发生着实质性的变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老百姓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基层行政管理趋于精准化。随着上级下放的行政管理权限越来越多和“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基层部门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逐年递增,而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量却一呈不变,仍是“倒金字”塔格局,即机构编制的配置上级多下级少。

2、地区间行政编制分配不平衡。十几年间各地区发展情况不同,行政区域也发生变化,而行政编制总量并未进行跨地区调剂。如我市新设立的扎赉诺尔区,因自治区未下达补充其行政编制,扎赉诺尔区党委、政府行政编制仅有200余名,其各个部门只有领导没有行政工作人员是普遍现象。

3、部门间行政编制盘活渠道不畅。由于配置方式单一,缺乏动态调整行政编制的刚性法规及政策支持,并且受在编人员业务能力等客观因素局限,行政编制及行政人员很难在部门间随着职能强弱变化及时调整,部分部门编制紧张和部分部门资源闲置的情况同时存在。

(四)行政编制使用效率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

一是党政群机关退二线人员数量较多。如,新右旗旗直机关退二线人员48人,平均年龄在53岁左右,占机关行政编制的12%,这部分人员基本不在岗工作,并且距离退休的时间跨度较长,从而导致这部分行政编制资源的浪费二是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年龄结构老化,不完全统计,在旗市区一线工作人员中,40岁以上人员的比例为64%左右;另一方面旗市区党政群机关中高学历的专业人员数量偏少,如,专业性强的安监、卫生、食药等部门,因专业人员缺乏,对有效承接和完成工作任务带来影响。

三、盘活行政编制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动态调整力度

动态调整应分为内部调整和外部调整。内部调整主要是一个地区内对各部门之间行政编制的配备的调整,外部调整主要是指跨层级的行政编制总量的调整。积极推动这两方面行政编制的有效流动,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建立制度,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为提高动态管理的权威性和全区管理模式的一致性,建议自治区出台针对动态调整行政编制的管理办法,各级地方编委根据管理办法建章立制,将动态调整行政编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内部盘活行政编制资源的功课二是制定行政编制总量标准,适时重新核定总量。根据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人口、地域、经济、社会等指标制定行政编制总量参照标准,并按标准规定在若干年内重新核定一次总量,以保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重新核定行政编制总量应着重解决外部,即地区间、层级间行政编制总量的不平衡的问题。

二)实施内部挖潜,缓解行政编制需求的压力

一是科学合理核定机关行政编制。机关职能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位,将能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该机关人员个体能力素质等情况,合理核定每个机关的编制数二是提高行政编制使用效能对机关退二线、长期病休人员占用行政编制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如,明确其各方面待遇不变,但不再用行政编制同时,针对机关内部“有人无事干”和“有事无人干”的现象,探索盘活机关内部闲置或发挥效益不理想的机构编制资源的机制三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拟定用编计划,对可预见的用编需求进行认真测算,优先保证基层一线和经济、民生等重要部门的人员补充,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上。

(三)探索建立行政编制使用评估机制

积极探索和推进各个部门行政编制使用情况评估体系建设,学习先行先试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将经过实践检验比较稳妥的管理措施提炼为评估制度适时对使用行政编制的各个部门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方案,推动部门间行政编制的动态调整更加科学有序比如,可以利用实名制信息系统,健全人员增减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对各部门行政人员变化情况、需求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余缺剂的意见,为盘活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提供数据基础。

(四)提高人员素质,保障编制使用效能

随着行政机构职能细化,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专业化、法制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自身素质与能力决定了行政效率高低,效率越高,需要的行政编制量也就越少,编制资源才能得到充分利用。行政编制管理不应仅限于核定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还应根据机关工作岗位性质、特点和管理目标需要,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加强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保障现有行政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率。

 

  (撰稿人:赵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