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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纪律制度
时 间: 2015-01-16        来 源:

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纪律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遵守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坚决执行上级决议,牢固树立全局观念、集体意识,做到个人服从组织、科室日常工作服从全办工作。

三、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做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

四、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不拖拉,不推诿扯皮,不马虎应付,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凡参加会议或办理专项事务人员,在事后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

六、严禁机关干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严格执行机关考勤,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七、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聊,不得利用电脑或手机等网络设备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更不得网上聊天、聊微信、刷微博、看电影、打游戏、网上购物、炒股票等。

八、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睡觉、争吵等举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九、严禁在工作时间钓鱼、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等。严禁任何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玩纸牌等。

十、严禁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活动或安排他人替代。

十一、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饮含酒精的饮料(正常公务接待除外),禁止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酗酒。

十二、严禁在工作时间出入歌厅、桑拿浴、足疗馆、按摩房等娱乐场所。

十三、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

                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事项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负责人轮岗,副科级(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任免的建议及考核;研究干部的奖惩以及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编办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2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有关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由专人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研究特殊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党支部负责单位决策督查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考勤制度

 

一、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办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午上班时间为9:00,中午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下午下班时间为17:00。

二、事假半天以内的须本人提前向科长或分管主任请假,1-2天的向分管主任请假,3天以上的须本人填写请假条,提前向主任请假。

三、病假半天以内的须本人或家属向科长或分管主任请假,1-2天的向分管主任请假,3天以上的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本人填写请假条(或后补交请假条)向主任请假。

四、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主任审批,由办内统一安排。

五、各类请假、休假均需在综合科备案。

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

 

 

                    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会议制度

 

一、编委会

(一)编委会由编委主任主持,全体编委成员参加。

(二)编委会由编委主任、副主任提请召开,或由编办提请召开。

(三)编委会研究决定编办提交审议的各项机构编制事宜。会前,编办应认真做好调研,严格把关,做好审核工作,重要事项需提前与编委主任进行沟通。会后,保证编委会决议事项得到贯彻执行。

(四)编委会研究全局性的机构编制事项,如改革方案、相关政策等,必须征求党委、政府的意见或由党委、政府会议审议决定。

二、编办办务会

(一)办务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办务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副主任提议召开,或由科室负责人提前形成议题,报分管副主任同意召开。

(三)办务会研究审核提交编委会审议的机构编制事宜,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上报的有关机构编制的事宜以及其它重大机构编制事宜、办内其它重要事项。

三、主任办公会

(一)主任办公会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主任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权限内的机构编制事宜,讨论办内重要业务和事务工作。

四、全体职工大会

     (一)由主任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二)全体职工大会不定期召开。

     (三)全体职工大会商讨决定编办全年工作计划,听取全年工作汇报及办全年财务预算、决算,研究办机关建设等事宜及需要办内人员周知的事项。

 

                           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一、全办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由综合科承担,各科室配合。

    二、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收文。

(一)凡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我市及有关旗市区、部门下发、转发、上报的各类文件及各类会议材料,统一由综合科负责拆封签收。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直接将文件送交主任。

    (二)综合科对收到的公文要及时逐件进行分类、登记,制作收文件登记单。登记应将公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密级、收文日期及传递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所有文件要求随到随登记,登记后立即扫描上传至电子政务内网,有必要的文件还应将文件进行复印,分送至相应科室和领导。收文登记本和存入电脑的文件目录应视同机要件保存。    

(三)综合科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公文初步的办理意见及传阅意见。

四、文件运转。

(一)文件运转以政务内网传送为主。经综合科提出处理意见的公文,先交由主办科室提出初步意见,交由分管主任、主任审核

(二)各科室至少在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登录政务内网一次,及时处理相关文件。各科室及分管主任对一般性文件的处理,应在12个工作日内向主任及综合科反馈处理意见。紧急公文随到随时办。需要调研或处理时间较长的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主任及综合科反馈拟办方案及大致的完成时限,综合科负责备案。各分管主任及科室对文件要求的工作办理完成后需在文件上签署办理结果。

(三)只供阅读的文件,一律通过内网传送。阅读人需在1日内完成阅读并在文件上签名。

   五、发文。

(一)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由相关科室起草、校对,附发文登记单,发文所涉及相关单位的报送文件,经分管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主任签发。

(二)以编委名义制发的文件,由相关科室起草校对,附发文登记单,发文所涉及相关单位的报送文件,经分管主任、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编委主任签发。

(三)所有发文需要由综合科设立专门的发文登记本,对发文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分发范围、印刷份数、送印日期等进行登记。

(四)经主任签发后的拟印文件由综合科把关、审核无误后按文件版式要求统一印刷,盖章后发放。 

   六、归档。

(一)收到的文件处理完成后需返回到综合科,由综合科对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归档时文件内容应包括:原文件、领导指示意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公文。

(二)在文件发出后,综合科应将发文所涉及的领导批示、文件底稿和若干份数正式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归档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三)归档的文件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公文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立卷,立卷后的文件及时移交档案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