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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时 间: 2014-06-06        来 源:

 

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呼伦贝尔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02]6号)精神,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编办)为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其职能配置、内谩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依法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旗(市、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旗(市、区)相关工作。

(三)管理市直机关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确定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旗市区之间的职责与事权划分。

(四)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定市直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旗市区、苏木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五)负责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茬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六)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定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定编标准;管理全市全额差额或财政预算事业编制总额;审核审批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含人员结构、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七)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自治区编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市编办内设5个科。

(一)综合科

承办编办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起草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信访、人事、党务等政务工作;组织编写《机构编制工作信息》;负责各类会务的组织、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安全、卫生、办公用品、车辆、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及其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监察科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核、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及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机关机构编制科

研究拟制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制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审核旗市区苏木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市直机关及政法部门所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行政编制、政法编制总额管理、分配;负责市直机关内设机构,旗(市、区)党政、群团机关设立、调整和领导职数的审核。

(四)事业机构编制科

研究拟制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制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含人员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来源以及旗(市、区)以下相当于副科级规格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和领导职数的审核;负责全市事业编制总额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各类事业单位定编标准。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研究拟制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四、人员编制

市编办行政编制13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5正,l副)。

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具体承担编办机关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