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坚持“评估在先”原则。加大深入基层一线部门调研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有关情况的频次和力度,探索建立符合莫旗新时期需求实际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评估使用机制,着力保障重点领域编制需要,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事前预防体系。结合实际制发《莫旗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谋划制定《莫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前置评估办法》,严格执行《莫旗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莫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部门党委(党组)动议程序,做好编制使用审核审批、领导职数预审备案、实名制人员列编注册等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能力及有效配置水平。
二是不断强化事中编制监管。进一步加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与组织、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列入党校教学安排,持续提升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对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与了解,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协同组织、纪检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自查自纠,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将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等情况与旗委巡察整改、上级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紧密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全面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
三是积极开展事后工作问效。以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系统和事业单位法人数据库为重要抓手,做好系统数据更新及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与组织、人社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消除人员信息更新盲点;不断加强办内各业务室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定期核对的常态机制,防止出现“灯下黑”,不断提升信息“五性”。以此为基础,积极开展模拟测算,提前研判存在问题,为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和机构编制使用管理提供科学的数据参考。
(撰稿人:李 泽 审核人:陈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