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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五项举措助力提升乡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

    近年来,莫旗全体党员干部上下齐心,各部门通力协作配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调整“物理变化”过程结束后,持续跟踪相关部门分头做好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形成改革合力,协同推进改革发生“化学反应”。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制定乡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推进方案,持续跟踪问效。并将乡镇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收尾工作与干部任前谈话相结合,落实责任更有针对性、有抓手、有力度。

    二是做好业务保障。组织多部门联合为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在基层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前由旗司法局为其配发了专项工作证,确保人员开展工作有“底气”。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平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磨合过渡期,制发《关于做好旗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首办负责制”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避免乡镇不具备执法条件期间出现行政管理真空、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待观望等问题。

    四是开展清单管理。制发《全面深化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莫旗深化乡镇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等文件,统一标准形成了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四办清单等;督促旗直相关部门与执法队伍签订执法委托书,协调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管部门与司法、政务服务等部门联系,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照执法清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是典型推动全局。集中投入精力,以莫旗尼尔基镇、宝山镇作为样板示范,整合资源建立高水平执法队伍。以召开现场会形式,组织各乡镇实地观摩,通过示范镇交流分享成果、旗直有关部门现场指导解析等方式,引领带动各乡镇汲取经验,改进举措,不断推进乡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撰稿人:李  泽          审核人:陈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