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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新右旗委编办圆满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新右旗委编办、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时部署,扎实推进,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克服人员紧缺、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做到机构改革工作和法人年检工作“两不误、两推进”既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与4月1日前全旗110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圆满完成。
    一是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及时审核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对提交材料不全、信息填写不规范、公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即时进行沟通,实行一次性告知,确保年度报告公示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二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对不熟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业务的单位,积极主动加强电话指导或现场办理,对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耐心及时地给予解答,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予以现场示范,现场指导,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督促,夯实责任。及时了解掌握今年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及人员调整情况,登记管理人员通过电话、qq群、微信等形式,保持与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联系,即时答疑解惑,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指导。同时,夯实各方责任,明确指出事业单位是年报工作的主体,要为年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应对年报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性审查,确保年报工作顺利进行。
    (审稿人:丽娜          拟稿人:萨础日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