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伦贝尔市新右旗委编办“三加强三提升”做好机构编制保密工作

 近年来,新右旗委编办一直秉持“保密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保密纪律和督促监察,提升保密意识、技术防范和管理制度,“三提升三加强”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保密工作。

一是加强保密组织领导。成立机构编制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编办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分管范围的主要责任,各干部职工负责具体责任,重要涉密载体和机密文件有专人负责,做到保密工作人人参与,不打折扣。

二是加强保密纪律。旗委编办始终坚持保密基础管理到位,做到细致规范,在对人的管理上,编办与旗保密部门,主任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均签订了保密责任书,要求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机密文件离开办公场所;在对物的管理上,专用涉密计算机及其他涉密硬件设备均粘贴“涉密专用”标识,严格规范涉密设备,时时提醒全办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从源头上杜绝失泄密事件。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保密监察常规化,在自查自清的基础上,实行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使用的计算机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和违规隐患及时纠正。对外发布的机构编制信息,按要求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严禁涉密信心对外公开。

四是提升保密意识。通过开展各类保密知识学习活动,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进行保密自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全办上下将每月第二周的周三作为保密知识学习教育日,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和我旗关于保密工作的各类文件精神,由班子成员牵头进行保密知识讲座和领学,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保密工作的学习宣传。

五是提升保密技术防范。通过积极与旗保密部门沟通对接,邀请保密部门技术人员到办理进行保密风险评估指导,将存在的保密风险点进行整改和清理,在涉密计算机和其他办公电子设备补装安全防护软件和其他保密防护硬件设备,加强物防建设,确保安全可靠。

六是提升保密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审核人:通拉嘎          撰稿人: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