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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环境监察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29561218851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新巴尔虎右旗环境监察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环境监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环境监察。

    

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法定代表人

卢历刚

开办资金

63.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新巴尔虎右旗环境保护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8

63

网上名称

新巴尔虎右旗环境监察大队.政务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局机关指导下,我大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队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一)高度重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新右旗环境监察大队每季度召开由主要负责人指出的监管执法专题会议;我大队已经对辖区内排污企事业单位实施了“网格化监管”。 (二)严格执行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为确保我旗环境安全,全面落实新《环保法》要求,新右旗环保局组织监察人员,紧扣工作任务,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大检查工作,对水源地保护区、矿山、油区、屠宰加工业、呼伦湖沿岸企业、工业园区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回头看”,对纳入管理台账的八家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目前已销号六家企业,对两家未完成整改问题企业督促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并要求按期完成整改。2015年到目前共出动600余人(次),检查企业累计230家,下达法律文书45份,整改率100%,对存有环保问题的十家企业做出了停产、关停的决定。实现对全旗企业100%全覆盖监管。 (三)强化违法案件的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环保与公安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关于全区建立完善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内环办【2014】309号)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我旗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健全环境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规范、及时、有效地惩治和防范环境犯罪,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规定,旗环保局和、旗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环境保护局、新巴尔虎右旗公安局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方案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方案》。 (四)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及舆论监督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保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24小时的值班制度。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及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2015年到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0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有8起,已办结20件,办理回复率达到100%。 (五)注重监管执法策略 二、加强督察督办和监察稽查 (六)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 按照环保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旗政府今年5月份听取了环保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了全旗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旗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将污染减排、专项整治等环保责任夯实到苏木镇、到部门,并作为旗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严格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 (七)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5]2号)文件要求,新右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全旗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对水源地保护区、矿山、油区、屠宰加工业、呼伦湖沿岸企业、工业园区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回头看”,对纳入管理台账的八家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目前已销号六家企业,对两家未完成整改问题企业督促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并要求按期完成整改。2015年到目前共出动600余人(次),检查企业累计230,实现对全旗排污企业100%全覆盖网格化监管。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八)强化监管信息公开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向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强调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九)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我旗三家(荣达矿业、黄金集团、阿镇再生水源厂)重点监控企业均定时公开监测数据。旗环保局公开了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对信访案件、重点环境整改问题执行月报制度。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基础工作 (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近年来,通过公开考录、自主聘用的渠道,积极引进人才,截至目前环境监察大队在编9人、其中领导职数2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涵盖法律、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生物物理等专业,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强化自身执法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求。2010年9月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右旗环境监察大队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2012年在编人员6人通过人事部门统一考试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不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现有环境执法车辆2台,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均基本能够满足要求。信息化建设排污收费管理系统、环境执法管理、12369环保热线均已投入使用。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建设重点,积极争取执法装备,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现场执法水平、增强环境执法效能,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保障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我旗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十一)推进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管理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规范化,着力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环境保护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实施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管理的意见(试行)》要求,我大队建立了环境问题四级台账,对全旗8家企业进行了整改,目前有6家企业已销号,还有2家企业正在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 (十二)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呼伦湖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呼伦湖及周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结合“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呼伦湖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多部门联合对呼伦湖及周边地区开展打击私捕滥捞、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开展畜禽养殖执法检查 为防治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按照2015年自治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安排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执法检查的通知》(内环监【2015】35号)文件要求,新右旗环境监察大队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畜禽养殖业专业执法检查,于2015年6月开始对全旗范围内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对养殖场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养殖场选址的合理性、养殖场综合利用设施或污染治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要求各养殖场每年向我环保部门至少备案一次。重点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是否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进行评估,检查企业21家,截至目前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 (十四)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承接下放权限有关问题 根据呼伦贝尔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的通知,对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相关项目,我旗对四个肉类加工项目进行了审批(先达、宏大、草原行、鑫湖),对于下放的大多数审批项目还是需要市局给予大力协助指导。 2.“未批先建”项目问题 我旗未批先建的企业共有9家,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二期扩建工程环评已获环保部环审[2014]314号文件正式批复;二是呼伦贝尔查干矿业有限公司1000吨/日选矿厂扩建工程和选矿厂尾矿改造(湿排改干堆)项目环评补办手续正在积极办理协调中,该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拟定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三是新右旗缘隆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已获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正式批复;四是新右旗草原行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右旗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环评手续已获新右旗环保局新右环审表[2015]003号和新右环审表[2015]002号正式批复;五是新右旗广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厂址位置距离水源地较近,该建设项目拟定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重新选址、搬迁及环评审批手续补办等事宜,目前,旗环保局已明确责令该企业全面停产;六是新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环评手续正在抓紧办理之中,该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拟定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七是山东能源1000万吨褐煤提质项目始终未开工。八是多金属矿分步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扎赉诺尔境内,不在新巴尔虎右旗管辖,该项目归扎赉诺尔区负责实施。 3.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进展情况及园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敖尔金工业园区已于相关资质评价单位对接,环评办理事宜正在委托当中。园区内已实现通路、通电、通水。 4.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数据库建设有关问题 加强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我局已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数据库,将我旗内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数据库,实现了全过程动态管理。 (十五)燃煤供热锅炉“冬病夏治” 燃煤供热锅炉方面,检查了我旗庆升热力公司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脱硫、脱销、除尘措施落实情况。庆升热力公司公示阶段已完成,正在申请环保验收。燃煤堆场都建有固定堆场并有遮挡篷,要求企业责任人,加强环保管理工作,按环保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环境应急工作 (十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大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环境损害评估,深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保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24小时的值班制度。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及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 (十七)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加强防风险意识,组织各类环境风险防范培训班、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增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污染隐患防范意识。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5年,新《环保法》颁布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旗政府、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完善工作举措,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企业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自查整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把环境保护大检查作为今后环境监管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紧紧围绕环境大检查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工作再延伸,措施再具体,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巩固工作成果,将自查自纠和督查工作常态化。二是继续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强化环境执法,完善企业“一厂一档”资料。对重点企业选派得力人员驻厂督查,问题不解决、污染不消除、企业不达标,坚决不撤人、不撒手。三是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中风险评价环节,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四是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健全企业环境监管机构、加强环境监管。五是加强防风险意识,组织各类环境风险防范培训班、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增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污染隐患防范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卢历刚  联系电话:15848021167  报送日期:201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