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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编办多举措调整和完善乡镇管理体制

为全面提升乡镇治理效能,切实提升基层服务和治理能力,阿荣旗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能动性”,立足主责主业,从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责划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乡镇管理结构,完善乡镇体制机制。

因地制宜设置机构。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一是确保“应设尽设”,乡镇普遍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二是确保“自设出彩”,差别化配置特色机构,在发展旅游产业上有先天优势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因地制宜设置旅游发展中心,为构建阿荣旗文旅事业新形象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合理统筹编制资源。一是科学核定编制。在上级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370名、事业编制417名总量内,以常驻人口、区划面积以及林地、草原、耕地、工贸企业等各类资源禀赋数据为基础,结合上级测算标准,采取“基本编制+附加编制”的形式科学核定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二是动态调整编制。按照对各乡镇的具体测算数核定编制后,实有人员超出应核定行政编制的7个乡镇,采取预借行政编制予以解决。同时,印发相关文件明确全旗编制周转池”中事业周转编制优先用于各乡镇事业单位使用,确保各乡镇人员编制数与职责任务相匹配。

厘清上下权责事项。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关系,把应减之负和应负之责厘清楚,让基层做该做的事、做能做的事,印发了《阿荣旗乡镇职责事项清单》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调整修订4条,共承接上级《指导目录》147项。同时,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研究制定了《阿荣旗乡镇职责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旗委编办、旗司法局和旗政数局分别承担事项职责分工、法制审核、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工作衔接等相关工作。坚持动态调整清单事项,确保清单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