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委编办通过调整城市管理职能布局、科学设置机构、加强编制保障等方式,助推城市治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调整工作布局,职能分工更清晰。一方面将旗住建局承担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调整至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整后,由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镇道路桥梁、广场公园、城市照明(道路和楼体)、园林绿化(公共绿地)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和维护、监管和行政处罚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归并执法职能,实行城市管理“局队合一”管理模式,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协作配合机制,厘清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边界。
调整机构设置,工作开展更顺畅。科学设置执法机构,明确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法制股、执法监督股和城市管理股,确保城市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执法中队和大要案中队,实现了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避免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将阿荣旗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更名为阿荣旗城市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增加了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管护等相关职能,强化市容环境管理服务职能。
加强编制保障,促进协同管理更高效。一是旗内调剂增加旗住建局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加强市政建设等统筹协调能力。二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从旗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增加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4名,用以增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力量。三是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责关系,梳理制作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行政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城市管理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