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体系重构,压实应急责任链条。一是整合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将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抗震救灾、防震减灾等分散职责统筹整合,设立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构建集中统一、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一个平台统揽、一套机制运行”。二是优化机构职能配置。调整完善旗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明确内设机构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协助旗政府印发《阿荣旗“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文件,划清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各领域应急体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推动监管责任与业务职能深度融合。三是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在全旗各乡镇统一设立社会治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核心职能,从组织层面确保基层应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实”,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队伍强基,强化编制保障支撑。一是精准核定编制资源。围绕应急管理监管核心任务,科学测算工作总量,重新量化评估履职需求,统筹调剂各类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旗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配置,为提升监管效能提供编制支撑。二是补齐专业人才短板。聚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领域人才缺口,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转等多元渠道,三年来累计补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工程、化工等专业技术人员13名,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同步增核旗应急管理局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司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三、聚焦执法提效,厘清权责运行边界。一是整合执法监管力量,推行“局队合一”。优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推行“局队合一”模式,将矿山安全执法等职能纳入统一执法体系。以旗应急管理局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实现管理与执法有机衔接、协同发力。二是推动执法骨干力量下沉强化指导培训。选派执法等相关业务骨干下沉乡镇一线,开展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保障,确保监管执法全覆盖、无死角。印发进《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是细化履职责任清单。制定印发阿荣旗乡镇履职事项清单,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消防救援等核心领域,清晰界定旗乡两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推动权责划分更精准、履职更高效,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阿荣旗委编办将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紧盯机构职能优化、编制资源配置、队伍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不断破解体制机制堵点难点,以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推动全旗应急管理能力再提升、安全防线再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