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规则,建立健全法治制度。一是优化完善工作规则。对标市委编委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旗委编委《工作规则》和旗委编办《工作细则》,优化议事程序和办事流程,进一步明确编委、编办职责权限。二是完善归口管理制度。明确旗文旅局归口旗委宣传部领导,旗民委归口旗委统战部领导,旗信访局归口旗委社会工作部领导,进一步优化完善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三是调整完善周转编制管理办法,调整全旗机关和事业单位周转编制基数,进一步明确事业周转编制使用要求。
突出学习,推动法治宣传全覆盖。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纳入旗委常委会、旗委理论中心组、旗委编委会等学习,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是面向全旗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业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系统讲解《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制度,并通过对机构编制年度报告、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和更新、编制使用、人员列编注册和编制核销等机构编制日常业务的现场讲解和答疑解惑,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月活动,向全旗各部门单位发放《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册,通过以赛促学形式动员部门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编办举办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网络知识竞答”活动。同时,为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及相关业务分别在全旗公务员在职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进行宣讲,进一步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有效落实普法责任。
突出服务,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一是优化工作流程。根据旗委组织部相关工作办理流程,相应调整优化股级领导干部调整预审流程,简化预审环节。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将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管理权限下放至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调整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单位,并将今后调整权限下放至旗纪委监委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