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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委编办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进一步推动转化“五项改革课题”成果,阿荣旗委编办认真根据深化行政执法体质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优化协同高效、权责一致、统筹协调的原则,通过完善执法队伍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加强队伍建设和保障,切实解决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队伍建设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到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力量保障。2024年及时按照上级可用执法空编的30%比例上报招考执法人员数量的要求畅通进人渠道,批准全旗18支执法队伍使用编制47名,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空编率由53%降至27%,有效缓解执法队伍人员不足问题。同时,积极配合旗委组织部、人社局做好配齐执法队伍领导干部的空编空职数审核工作,并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批复全旗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空编用于补充法律专业人才,指导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加大对法律专业人员培养使用。

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深度融合。一是指导旗直行业主管部门(含林草局)与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管衔接机制、“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指导各乡镇初步建立了“一队四所”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执法股室与综合执法队伍的权责协作事项,提升执法质效。二是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解决林草、自然资源执法职能并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的一体化运行问题,加强部门执法内部人员、职责等深度融合,真正实现改革后化学变化。

三、规范职能划转,解决多头执法。督促旗农牧部门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协同旗司法局及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执法职能委托部门,通过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同配合机制等手段解决林草、自然资源与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后的一体化运行问题,加强部门执法内部深度融合,真正实现改革后化学变化。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旗长办公会议“将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与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职责委托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执法”的相关精神,开展调研,适时调整完善相关职能,确保改革真正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