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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编办严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入口关”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法人初始设立登记程序,确保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升对事业单位监管水平,阿荣旗编办采取“四步聚”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现场核查工作,强化初始设立登记现场核查力度。

一、组建核查小组,做好“准入”前期工作。一是成立由编办分管副主任为组长,举办单位分管领导、事业登记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核查工作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核验;二是登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查询系统,查证准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三是到其核算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查验其是否有独立核算账户、经费支出时“准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签字权和审批权、开办资金金额填写是否准确等。

二、下达现场核查通知书,实行预告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核查前7个工作日向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下达现场核查通知书,明确核查的时间、方式、内容、参加座谈人员及谈话提纲等事项,并要求被核查单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影像资料。现场核查时,详细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和现场核查笔录,核查组对其办公住所、单位标识牌、单位账本和会计凭证查看核实,并初步形成现场核查报告,由核查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形成现场核查的第一手资料,以便设立登记后归档备查。

四、现场反馈核查结果,是否准予进入“登记门”。核查小组依据核查情况、谈话内容反馈核查结果,对于现场核查结果符合法定条件的事业单位,当即对申请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作出了准予登记的决定;而对于现场核查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当面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事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及时限。

通过强化现场核查力度,使申请初始设立的相关事业单位对现场核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确保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现了全方位、立体式监管。

 

图为阿荣旗编办会同旗农牧业局对申请法人设立登记的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心进行了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