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力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呼伦贝尔市“三位一体”工作方案及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责调整情况,结合阿荣旗实际所需,将阿荣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增加统筹推进全旗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建设,负责区域公共品牌的创建、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助力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推动供销合作社由传统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融合多元发展,向全方位城镇服务拓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阿荣旗作出积极贡献。
二、完善高标准农田职能职责。通过进一步完善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协助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强化农田建设项目及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进一步明确农牧部门与乡镇在农田管理中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管等职责划分,确保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和项目布局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确保农田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吸引农企投资、产业加工等,实质带动本地区农村现代化发展。
三、优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系。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一队四所”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乡镇与上级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交、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进一步形成执法合力,有效维护乡镇运行及发展,不断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