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资机构设置。阿荣旗委编办聚焦全旗中心工作,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优化调整旗财政局机构设置,在旗财政局加挂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并设置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股),负责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对旗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国资监管职能。
明确国资职数使用。为进一步压实国资监管工作责任,阿荣旗委编办进一步规范旗财政局科级领导职数使用,明确了由旗财政局局长兼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副局长专司国资监管工作,强化领导职数使用与国资监管工作有机融合。
强化国企监督管理。在旗财政局设置国有企业管理股,负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与业绩考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同时,为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科学控制用工总量,解决无序进人等问题,在旗委编办机构编制管理股加挂编外人员管理股牌子,负责对全旗国有企业人员进行实名备案,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全旗国有企业人员用工计划,对国有企业人员管理进行日常监控和统计,确保企业能够高效配置人力资源,提升企业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