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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手段 完善制度 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时 间: 2016-01-20        来 源: 阿荣旗编办

近年来,阿荣旗编办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各项改革”为工作目标,以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为首要职责,以实名制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发挥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一、主要做法

(一)重视学习宣传,增强管理意识。

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时学习上级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工作动向,积极参加上级的业务培训班,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深刻理解政策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充分利用阿荣旗机构编制网的宣传栏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阿荣旗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成果。将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文件汇编成册,印发至旗编委会成员及全旗各机关单位,进一步增强编制就是法规的观念,提升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二)创新工作手段,夯实管理基础。

1、专项检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结合机构编制核查与政府机构改革等工作,积极开展了涉及住建、国土、民政等部门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及职能履行情况的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擅自设立内设机构、人员混岗使用现象进行了实地督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会同旗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全旗“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开展了联合清理核查,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下达了整改要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工作,实现了监督检查从事后、盲目、被动向主动、时时转变,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2、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相结合。我旗把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并重。对部门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及增加人员编制等事项,事前做好认真调研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机构编制事项议定后,定期对机构运行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政府机构改革后,对部门执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工作制度,促进管理规范化。

1、出台人员编制使用及管理规范性文件。

制定《关于规范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销办理程序的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和人员编制核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通知》的出台,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使机构编制管理有章可循。

2、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

2009年以来,我旗通过大力宣传、强化培训等方式,实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全面履盖;同时积极探索人员编制管理的新方法,完善了电子《机构编制管理证》记载信息不连贯的缺点,创新性的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变化表格,将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相互结合起来,建立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动情况台账,准确记载每次机构、编制人员变化情况,做到时时监管。通过管编制与管人员的结合,奠定了编制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的源头性作用。

3、建立部门联动监督机制。

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有效控制了人员的增长,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互协调联动的约束机制,增强了管理效能,有利于相互监督,同时树立了编制管理的权威,使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的意识深入人心。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进程。通过近年来开展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了各机关单位及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使各机关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更加重视、支持和理解,促进了机构编制法制化工作进程,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通过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职能运行的有效监督,以及时发现职能、机构、编制配备上存在可能影响工作效能的问题和不足,在下步工作中及时进行更正和优化,切实保证了各项改革、相关工作的规范管理,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最佳效能。

三是提高了自身建设。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使本部门干部职工更加注重学习和调查研究,提升了能力和业务水平,养成了依法行政的工作作风,对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树立编制部门的权威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旗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监督检查工作起步晚,力量薄弱,监督检查工作存在很多不足。

一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量薄弱。我旗编办核定人员编制少,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股室,没有核定专职岗位,人员混岗使用,致使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有限,没有真正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位。《通知》、《条例》和《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的出台,为机构编制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法定依据,但实际工作中,单靠编制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作用是有限的。

二是思想认识不够,法制意识不强。有些部门对新时期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不强,片面强调本部门的困难,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的呼声不断。机构编制工作重审批轻监督检查的思想比较严重,而且根深蒂固。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调整使用存在很大随意性,监督检查工作存在“规矩写在文件上,精神落实在会议上,监督停留在口头上”的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机构建设。设立专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增加工作力量,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学习,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熟练掌握和运用机构编制法律和法规,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目前,我旗没有成形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上级也没有统一的依据和标准供我们参考。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依据更多的是编制部门对各部门核定的“三定”规定、“五定”方案等编制规范性文件和工作经验。因此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调研,经常深入基层部门单位,广泛听取各部门单位建议和意见,并认真总结以往开展的各项督查工作的经验,不断更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同时,建议上级编制部门要加强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经验交流,不断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新格局。

 

 

阿荣旗编办 李晓鹤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