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1月10日-12日,额尔古纳市相继召开五届市委第四十六次常委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和五届市委第四十九次常委会,审议研究并讨论通过了《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编制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方案》,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全面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进度。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抓好全市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市委主要领导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当好改革“施工队长”,及时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市委和政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方案》于11月底前由呼伦贝尔市委统一报送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经自治区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是科学有序做好人员转隶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是落实《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环节,是按期有序完成改革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顺利高效地完成机构和编制人员转隶工作,确保涉改部门、单位的机构和编制人员转隶及时到位,市编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与涉改的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对接,上报人员岗位情况表,初步形成转隶工作共识。根据“盘活存量、统筹调剂”原则,提出了市直部门编制转隶的基础意见。下一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额尔古纳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稳步有序、压茬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分步实施,成熟一个、转隶一个,实现无缝对接。在涉改部门主要领导到位后,有序推进机构和编制人员转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整个转隶过程做到迅速有序,划入的职责由新部门承担,划入的人员接受新部门领导,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各相关部门在转隶完成前,继续承担现有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涉改部门业务股室职责全部划转的,现有编制人员整体转隶;业务股室职责部分划转的,按任务量将编制和承担职责的人员一并转隶。新组建机构人员编制主要从划出职责机构人员编制中划转。涉改事业单位及人员转隶同步推进。根据部门行政职责调整情况,职责基本对应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整建制转隶;大部分对应的,机构和相关编制人员转隶;少部分对应的,机构不转隶,只转隶相关编制人员,并划入部门现有所属事业单位,不新增机构。转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推动转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是高质量完成“三定”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按照确定的机构和编制划转数额,及时完成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责、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在不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程序制定部门“三定”规定。认真参照上级编办下发的《“三定”规定制定规则》结合各部门上报的初稿,特别是职能职责有重大调整的部门,逐项逐句核对涉及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准确把握“三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重新下达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扎实推动全市党政群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审核人:赵鸿海 拟稿人: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