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高楼平地起。”权责清单工作同样如此,需要下大力气学习。近期,我办收到《呼伦贝尔市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为使《办法》有效落实,发挥其实际力量,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办务会,全体工作人员研究学习。
一、《办法》指出,要认真贯彻、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为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根据《办法》涉及的内容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的,本部门要及时对部门网页及市级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入驻的对应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做好行政职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调整办事指南,及时对外公布。
二、《办法》明确,要规范调整程序、确保清单合法有效。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是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加强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办法》强调,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行政机关是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具体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只有监督到位、监管得力了,才能从根本上预防问题的产生。只有坚持做到不动摇、不折腾、不懈怠,才是正道王者。在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突破,也才有条件和可能。
审稿人:赵鸿海 拟稿人: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