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委编办持续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扎完做好并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三定”工作。
一是突出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贯彻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为完成党的中心工作提供体制机构保障。牢牢把握《条例》要求,突出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科学严谨制定部门“三定方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切实做好实名制系统的更新调整。对照《额尔古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人员转隶等有关文件,对实名制管理系统内涉改部门的数据进行梳理修改并认真核查涉改部门变化情况,对机构名称、挂牌情况、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信息情况逐一录入调整和更新。深化动态管理模式,对涉改转隶人员严格按照划转名册进行核对及调整,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做到数据变动准确及时,实现对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监控。
三是高质量完成三定工作。根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相关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按照确定的机构和编制划转数额,及时完成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责、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在不突破现有事业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额尔古纳市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程序制定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认真参照上级编办“三定”规定制定规则,结合各单位上报的初稿,特别是职能职责有重大调整的部门,逐项逐句核对涉及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准确把握“三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重新下达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扎实推动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审核人:赵鸿海 拟稿人: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