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6460540139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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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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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以主管理部门名义开展文化、文物、出版、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 审批文化等相关产业经营活动项目 负责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上报及处置反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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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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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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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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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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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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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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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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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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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益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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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4年无变更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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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2024年度,额尔古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执行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总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大力宣传文化旅游广电法律法规,促进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和进个体经营户,全面提升行业经营业主和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始终坚持执法与普法并举,将执法与法治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把“执法现场”作为“普法课堂”。截至目前,普法行动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500余张,发放致旅行社的一封信500余份,发放致广大游客的一封信5000余份,向游客发放额尔古纳市旅游执法游客服务卡5000余张,制作执法宣传短视频2期。 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和执法监管平台等线上渠道向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推送宣传信息42条。 2、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抓牢文化市场监管主责,先后开展了开展印刷企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检查行动 ;开展护航“春节、十四冬”综合整治大检查;开展春节期间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检查;开展夜查保春节假日期间文化娱乐市场安全有序;开展2024年春季校园周边“护苗.开学季”专项检查;开展“扫黄打非”涉未成年人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上门与文化市场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酒店和养老院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整治行动;对新开业的影剧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市人民法院召开文旅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确保高考期间全市文化市场平稳安全有序,多举措护航高考;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规范国旗监管”联合专项行动;联合市“扫黄打非”办和市公安局开展暑期“扫黄打非”专项检查行动;为净化我市演出市场,开展营业性演出联合执法检查 ;护航开学季,开展秋季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国庆国旗升挂使用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开展国庆节前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18次,与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公安局、教科局、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9次,检查经营单位265家次,提出整改意见7条,对2家标识未张贴在醒目位置的场所责令当场整改,给予当场行政处罚2家次。 3、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切实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联合旅游相关执法部门召开交流座谈会。会上就当前我市旅游行业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三家执法部门共同商定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案件线索移交和新业态旅游项目监管等项执法工作。二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整治旅游市场各种乱象,严厉打击“黑车”“黑导”“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间段的检查力度,在旅游旺季热点线路沿线景区景点、“访俄户”“访牧户”和宾馆饭店门前等旅游集散地对旅游团队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提供导游服务、出团信息是否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是否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是否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导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涉旅经营单位900余家次,检查旅游团队1000余个,检查导游人员1000余人次,调查处置涉旅网络舆情9件,现场调解涉旅投诉纠纷16起,涉旅行政处罚立案7件,办结6件。通过这些努力,有效维护了我市的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营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质的旅游环境,让游客能够尽情领略额尔古纳的自然美丽风光和独特文化魅力。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交通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汽车旅游租赁公司、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3次。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各旅游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要求各旅行社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合同,纠正合同填写不规范2起。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携带旅游包车线路牌等问题,现场交办,立即整改到位。在各景区和105卡站等地对旅游团队和旅游包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是否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车辆、司机、导游;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是否合理安排行程,规范使用安全带,避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现场检查。 4、是对拉布大林周边新业态娱乐项目卡丁车经营户进行摸排走访。告知经营户经营需有营业执照、骑乘时游客配备的护具、出厂合格证、价格公示牌、游客须知、安全须知等。要求无合格证的经营户暂停无证卡丁车,立即联系厂家,自查骑乘线路存在的风险点,尽早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游玩安全。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年来,开展“扫黄打非”各类专项行动11次,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32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21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1200余家次。行政处罚案件10件,缴纳罚款4.3万元,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次,与相关部门企业座谈7次,调查处置网络舆情11件,现场调解涉旅投诉纠纷16起,现场处置调解游客滞留事件3起,排查清理拆除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16个。办结旅游类案件在呼伦贝尔各旗市位列第一,行政处罚金额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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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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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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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此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