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额尔古纳市委编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先后修订完善了议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办事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在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议事”制度,彰显机构编制“法治行动”。额尔古纳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依据,修订完善额尔古纳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编委及编办职责权限,审批程序等事项,建立会议制度和特殊情况下编办需要执行的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室务会议、编委会议,审议研讨有关工作,议事制度的完善有力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建全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机构编制“法治规范”。为了更好地让制度适应新形势需求并规范日常工作,额尔古纳市委编办结合实际先后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财务管理、机关考勤等一批单位管理运行制度,并进行汇总整理,统一印制了单位制度汇编,不断加强制度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用法治力量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加强。
三是建立完善“办事”制度,维护机构编制“法治权威”。为提升业务办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流程,提升机构编制资源整体使用效益,额尔古纳市委编办制定了《关于规范额尔古纳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意见》,规范了市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的权限、程序和申报要件。同时出台了《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编制审批原则、管理范围流程等,严格控制编制使用,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法治权威”。
(审核人:赵鸿海 撰稿人:沙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