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变更提醒,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密切跟踪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情况,整理“需变更”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台账,微信业务群或电话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并详细告知办理事项内容、地点、程序,同时精简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审批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登记机关在网上及时回复并指导修改,审核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现场办理应提交的纸质材料。
三是存档提醒,增强法定履职观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完成后,相关材料需要本单位留存备查,为防止因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遗失,在业务办结完成后,对领取材料人员进行口头提醒,详细说明材料用途及存档方式,实现责任到人、服务细致。
审稿人:张影 撰稿人:任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