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近日,中央下发了《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0〕13号),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现就进一步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调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切实掌握市直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全面摸清底数,了解各部门对系统内事业单位的改革设想,做好模拟测算,研究制定好我市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调研内容
(一)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履行等情况。
(二)推进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设想、措施及存在的问题,盘活用好现有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的意见建议。
(三)对推进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相关要求
(一)此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的形式进行,各部门要将调研表及时转发给所属事业单位,并对所属事业单位填写的调研表进行严格审查和签章确认。
(二)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撤销“小、散、弱”事业单位、整合功能萎缩、职能相近、重复设置事业单位等情况,只设置一个事业单位的原则上保留,较多事业单位的可以整合为2-3家,但原则上不超过4家,含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如下:
1.拟撤销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人员分流意见;
2.拟整合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调整意见;
3.撤并整合后设立的事业机构名称(含挂牌)、主要职责任务(可概述)、人员编制意见;
4.执行《关于对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零空编”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额机编发〔2017〕88号)文件,将其现有空余编制全部收回,由市委编委会集中统一管理使用。
(三)根据改革要求,需要重新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数据信息机构,请各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承担检验检测认证、数据信息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提出跨部门机构整合、编制人员分流意见。其他涉及跨部门整合的事业单位,牵头部门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将所涉及部门的意见一并上报。
(四)根据上级改革精神,改革进程中严控机构“升格”,各单位上报改革方案中涉及科级事业机构设立(调整)的,采取在本系统内“撤一设一”的方式解决。本系统内无科级事业机构的,所属事业单位设立为股级机构。改革后部门所属的4家事业单位为:
1.整合设置服务保障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为机关履行职能提供决策支持、技术支撑和运转保障的政务、事务、后勤综合服务等领域的事业单位,可综合设置为1个服务保障事业单位,名称可为XXX综合保障中心。
2.归类设置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部门所属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整合为1-2家,名称可为XXX事业发展中心等。
3.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本部门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类机构保持不变。
(五)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须将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意见、调研表(签字盖章)及意见中涉及的文件依据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9月4日前报党政大楼108室,并请一并以光盘的形式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 系 人:马海洋
联系电话:6823766
附:额尔古纳市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调研表
中共额尔古纳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