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1521270010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鄂伦春自治旗博物馆 |
法定代表人 |
王 艳 梅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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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收藏研究整理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文物宣传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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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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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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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36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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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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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鄂伦春自治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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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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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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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3 |
1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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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博物馆.公益 |
从业人数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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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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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及有关变更登记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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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博物馆工作 (一)彩绘岩画申报工作取得新成绩 经过博物馆多年的积极申报,9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我旗新石器时期彩绘岩画评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我旗文化历史的研究将起到重要作用,意义深远。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7月和10月分别选派馆员赴北京、内蒙古自治区参加研讨会、培训会,提高文博专业人员素质;多次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编排了新的鄂伦春民族舞蹈,提高讲解员服务水平。截至目前今年共接待游客27000余人次,接待嘎仙洞游客达3000余人次。 (三)新馆建设基本完成 4-5月积极配合博物馆陈列设计专家组,开展新馆展览布展的文物鉴选、提取工作,保证新馆如期开放。 为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我馆加大了新馆安全保障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签订安全责任状;二是为新馆购置安装消防器材、应急灯等设备,新安装25组摄像头;三是进行新馆大厅美化、亮化工作,购置除甲醛花卉,制作参观登记台;四是改造暖气管道,安装暖气片;五是装修西侧门面、制作会议室荣誉展示台、更换博物馆出入口双层大门、安装防盗卷帘门窗等工作。 6月18日,新馆正式对外免费开放。 12月,我馆开展文物库房搬家工作,历时24天,完成文物库房1000余件套文物及图文图表、字板、展柜、展架及文物设备仪器的搬迁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 (四)创新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一是分别赴呼和浩特乌兰恰特剧院、河南洛阳、北京举办《鲜卑根祖源、神韵鄂伦春》展览。内容包括鲜卑历史文化、鄂伦春民族文化、旅游资源、鄂伦春民族服装展演,非物质文化现场演绎。三次展览共接待参观8000余人次。除此之外,代表鄂伦春民族积极参与市博物院赴贵州举办的四少民族特色文化展览,鉴选、提取鄂伦春民族文物53件套。 二是第三次审稿和编辑《鄂伦春狩猎文物图集》、《鄂伦春旗岩画图集》、《鄂伦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图集》、《鄂伦春桦皮船传承技艺制作图集》等书籍。 三是及时做好博物馆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党建信息、动态信息共对外发放49期。 四是篝火节开幕式与博物馆开馆仪式同时举行,博物馆制作了开幕式条幅,并承担博物馆、嘎仙洞遗址及团结抗战胜利纪念碑的讲解任务与”鄂伦春族第二十四届书画交流活动“的筹备等工作。当日,我馆还举办了《鄂伦春民族文化交流成果展》,接待游客2000余人次。 五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5.18”国际博物馆日,我们制作宣传条幅,邀请旗旅游局、林业一小、阿里河村委会成员等单位参观了博物馆,人数达500余人次。 7月,我馆面首次向社会公开招募中小学生志愿者讲解员,进行免费培训,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们爱祖国爱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鄂伦春民族文化的传承人。 “八一”期间开展庆“八一”、送文化、双拥情活动。接待官兵、公安民警、交警300余人次,增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一”国庆节期间开展“展文化爱家乡”活动,接待师生400余人次。 六是配合内蒙古博物院流动数字博物馆(展览车)来我旗举办巡展,我馆筹备了开幕式,安排专人负责场地联络,组织武警官兵、政府各科局、社会团体、阿里河镇居民在红旗广场参观,次日将展览车开进实验小学,共广大师生参观。巡展共接待游客2000余人次。 七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按照旗委宣传部要求,博物馆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设立了道德讲堂,制作了5块展板,充分利用博物馆窗口单位的优势,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五)积极参加我旗各项活动 选派二名职工参加旗妇联主办的“庆三八,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座谈会,并表演诗朗诵;3月内蒙古博物馆学会在呼伦贝尔市评选两名理事,我馆馆长荣誉当选,并赴自治区参加学会成立大会;四月代表旗文体广电局在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三名;4月参加呼伦贝尔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5月博物馆被评为“全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二、文管所工作 (一)我旗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2014年开展了我旗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实地开展文物调查、认定、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我馆聘请资深摄影专家为馆藏文物进行拍照。根据可移动文物认定依据和原则,分别对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上报的藏品进行认定、登记。掌握普查登录平台操作流程,认真核对可移动文物数据资料,已将部分文物正式登录申报。 (二)馆藏文物日常保护工作 1.开展文物登记造册工作。将馆藏文物的质量、长度、宽度、高度、来源等信息登记造册;并将详细信息列入文物分类账,录入电子数据库,完善文物档案管理制度。 2.进行文物养护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文物库房,严格出入库程序,对民族文物进行修复、清理、保养,利用杀虫机器对文物进行灭菌杀虫。9-10月开展文物晾晒工作,共晾晒文物1000余件套,科学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安全。 (三)遗址保护工作 1.嘎仙洞遗址。我馆制定了保护方案,每周二和周五开展检查维护工作,派专人看护,签订责任状,确保嘎仙洞内及周边的环境安全;积极配合拓跋鲜卑文化园区筹备委员会各项工作。 2.不可移动文物遗址。我馆确保每月到旗境内十处彩绘岩画遗址进行检查。10月份为嘎仙洞遗址彩绘岩画、嘎仙洞彩绘岩画、库勒气彩绘岩画等所在岩石安装铁艺栅栏,确保彩绘岩画安全。今年检查共计110余次。 (四)项目申报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旗市区及国家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为加大对鄂伦春民族文物、鲜卑文物及散落在民间的鄂伦春民族文物的保护力度,我馆积极上报旗市区级、国家级博物馆布展提升项目可研项目。 2.抓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的项目申报工作。今年4月向市区级文物保护部门申报了我旗境内十处彩绘岩画保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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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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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二是加入内蒙古博物馆学会。我馆领导因工作业绩突出,荣誉当选内蒙古博物馆选学会理事,于2014年3月,赴自治区参加学会成立大会。三是于2014年4月,代表旗文体广电局在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三名。四是2014年4月我馆经团旗委推荐积极开展参加呼伦贝尔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上报评选材料及文本。五是2014年5月博物馆被评为“全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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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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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肖晓红 联系电话:04705628795 报送日期:201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