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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12700114-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局-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经营林场苗圃
时 间: 2015-05-18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事证第   11521270011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经营林场苗圃

 

定代表

萨 文 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经营林场苗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国有苗圃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林木良种选种与新技术推广。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法定代表人

萨文祥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6

2.15

网上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嘎经营林场苗圃

从业人数

4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及有关变更登记等事项。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根据旗林场要求,每周一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使本单位职工对当前的形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使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到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苗圃党员职工参加了20142月份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旗林场党支部的要求部署,按阶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3、加强苗木管理 今年苗圃对现有留床苗木进行了重新规划,移植了部分云杉苗木,同时应市场需求,出售云杉苗木2994株,销售收入5.2万元。 4、其它方面 除此而外,加强了对苗圃职工的日常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切按部就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吕茹  联系电话:13847077368  报送日期:20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