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15212700114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经营林场苗圃 |
法定代表人 |
萨 文 祥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经营林场苗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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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国有苗圃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林木良种选种与新技术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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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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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萨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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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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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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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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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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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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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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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嘎经营林场苗圃 |
从业人数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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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及有关变更登记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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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根据旗林场要求,每周一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使本单位职工对当前的形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使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到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按照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苗圃党员职工参加了2014年2月份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旗林场党支部的要求部署,按阶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3、加强苗木管理 今年苗圃对现有留床苗木进行了重新规划,移植了部分云杉苗木,同时应市场需求,出售云杉苗木2994株,销售收入5.2万元。 4、其它方面 除此而外,加强了对苗圃职工的日常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切按部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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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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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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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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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吕茹 联系电话:13847077368 报送日期:2015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