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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12700153-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时 间: 2015-05-19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事证第   11521270015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定代表

敖 胜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管理农业及技术等事宜,促进农业发展。业务范围:负责病虫防治、种子推广,渔业生产正常运转,负责农村财务咨询服务,负责农业机械检修和技术培训等。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法定代表人

敖胜

开办资金

7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8.5

69.7

网上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及有关变更登记等事项。

0一四年,大杨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继续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在“十二五”期间农业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一、农业技术推广 今年春播前,农业中心对大杨树镇辖区的14个行政村进行培训计划和培训方向,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全年共举办科技培训班5期,共发放科技手册、科技资料3千份。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培训了一批科技指导员,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农民的方式,建立了一张带动全镇农业科技发展的示范网,有力地推动了全镇农业科技的发展,直接推广农业新技术及新品种达10万余亩。 二、农机工作 1、为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平安农机村”、“平安农机户”创建工作,大杨树镇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与各村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2、在春播前,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为农民讲解农机安全知识,2014年,为农民讲解农机安全知识800人次,办理四轮车落户150台,办理驾驶证228人,年检各类农机车辆1350台。 3、根据国家的惠农政策,2014年,在上级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大杨树镇获得两批农机补贴资金,共计413万多元,165人获得了农机具补贴资金。在镇人大、镇政府、纪检委、司法及村民代表的监督指导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 三、农村经管工作 1、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明确了全镇减负工作的重点,加强减负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减负和惠农政策,通过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监督卡,确保农民的知情权,为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供了舆论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今年5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以及旗扶贫办的具体部署,大杨树镇经管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了对全镇14个村的贫困户及贫困村识别,帮扶计划的制定,数据录入等项工作,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全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并将数据及时上报,此次工作全镇共审核确认14个贫困村,贫困户2900户,贫困人口8172人。 2014年,经管办发放上年粮食补贴款达300万元,发放农业保险款304万元。 四、党建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按照《大杨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重点聚焦到“四风”上,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活动。集中学习了8次,每个党员自学10多次以上,每名党员在思想上受到了触动,心灵上得到了洗礼。按照“四必谈”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谈透”。在整改落实阶段,按照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清单进行逐项整改。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胡延梅  联系电话:13722101688  报送日期: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