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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12700162-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房地产管理站
时 间: 2015-05-19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事证第   11521270016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房地产管理站

 

定代表

郭 书 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房地产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经授权行使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业务的管理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法定代表人

郭书生

开办资金

84.4(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9.6

86.8

网上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房地产管理站

从业人数

1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及有关变更登记等事项。

大杨树镇房产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大杨树镇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房屋转让、档案管理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4年我站的工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的: 一、 树立正确的思想,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服务 房产站在实际工作中,团结广大职工,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定期的政治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教育职工树立以单元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职工长处,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团结一心努力工作,创造一个全新的精神局面,为房产站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 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全员工作素质 房产站工作性质多样,既是管理部门又是服务部门,在加强严格管理的同时又要做好热情服务工作,领导在职工中开展岗位培训,在工作时间中,严格遵守《房地产管理法》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准确掌握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房屋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房产站的各项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全体职工也付出了极大的艰辛。今后我们一定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在各位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力争把下一年工作做得更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开户许可证J1969000331801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艳清  联系电话:13847073274  报送日期: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