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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12700199-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伦春自治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局
时 间: 2015-05-19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事证第   11521270019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局

 

定代表

雷 霏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提供保障与服务。业务范围:负责本级存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基金、旗大病救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审计;收集、整理信息资料;指导、推动基金支付社会化服务;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药点处方外配工作,协调解决保险争议纠纷。负责工伤、工伤保险基金财会、统计;参与工伤事故调查,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本级工伤职工管理,发展康复事业。负责筹集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本级财审、统计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法定代表人

雷霏

开办资金

95.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4.9

95.3

网上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局

从业人数

1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及有关变更登记等事项。

一、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度市里下达任务为145790人。截止12月末,全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参保人数145791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58341人,城镇居民参保87450人),完成年度总任务的1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018万元(其中统筹收入11195万元,个人账户收入7823万元),完成征缴任务15860万元的119.9%。支出12160万元(其中统筹支出662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5359万元,单建统筹支出17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96万元,支出2579万元。医疗保险股在2014年及时完成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核算工作,同时也完成了大病审核工作,截止12月末,审核参保职工病历4690份,参保居民病历3144份,为参保人员及时看病就医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工伤保险参保任务为30980人,截止12月末,完成30980人,完成年度总任务的100%。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26万元,完成征缴任务1120万元的118.4%。支出518万元。 三、生育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生育保险参保任务为32000人,截止12月末,完成32000人,完成年度总任务的100%。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48万元,完成征缴任务720万元的117.8%。支出142万元。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更好地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今年医保局共印制宣传单50000份,发给前来办事的居民,耐心向前来办事的居民讲解最新政策,并且把宣传单分发给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请社区工作人员把宣传单入户分发,有效地宣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截止今年12月末,全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7450人。 五、慢性病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度,及时准确的的完成了慢病的申报、录入、归档及核销工作。8月份开始做宣传,9月份进行申报,10月份到当地医院做督导工作,11月末完成录入及归档。本年度慢性病申报人数为921人,其中甲类病种人数为189人,乙类病种人数为732人。 六、推行“办理业务告知单”制度。 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大厅岗位职责、信息管理、基金票据、业务流程、考评制度等规章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坚持实行服务大厅领导值班制,设立大厅投诉信箱。特别是对服务大厅受理咨询电话,推行电话值守制度,对群众电话咨询的问题给予答复。针对群众办理各项事务过程中有时不能全面、准确及时告知的事项,推行“办理业务告知单”制度,由经办人签字,对来人来访办理业务所需资料的或提出问题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七、待遇审核及“两定”单位两定单位监管工作。 1、严格执行呼政发[2013]56号文件精神,调整缴费费率,调整记入个人账户资金比例,调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加强转院管理,控制外转率。但因旗内最高级医院是二级医院,医疗条件比较落后,外转率仍然比较高。 2、严格执行呼政办字[2014]235号文件,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恢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恢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检特治”个人自付比例;调整参保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等待期等。 3、严格执行病历审核四级签审制度。每个病历经监管股审核接收后,严格执行医保核算员核算、医保股股长复核、分管副局长把关、局长审批支付待遇四个审核程序。 4、“两定”单位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上半年,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人社发[2014]5号文件《关于对医疗保险“两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本旗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旗人社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表明了旗人社局及旗医保局的明确态度,坚决以维护基本医疗基金安全、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利益为根本,严肃查处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行为。2014年下半年,我局继续按照市局对加强定点机构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医疗定点机构不定期、不定点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海波  联系电话:15705058000  报送日期: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