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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办事处
时 间: 2016-09-08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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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办事处

 

定代表

鲍文昌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办事处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建立与自治区有关厅局以及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为鄂伦春自治旗争取更多的项目立项,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协助旗直各部门赴呼和浩特联络项目,争取资金的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在呼和浩特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农牧厅一号楼二单元201

法定代表人

鲍文昌

开办资金

80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8.7

808.7

网上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办事处.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 围绕服务中心,加强政务联络 为了不断拓宽政务联络的新渠道,探索政务联络的新方式。经常主动邀请自治区帮扶办及相关厅局负责帮扶工作领导到我旗驻呼办联谊座谈,既加强了联络,又增进了友谊。并能及时掌握自治区帮扶办和自治区相关帮扶厅局对我旗帮扶工作政策、项目信息,为我旗相关部门向上争取政策扶持、项目资金、工作协调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同时通过驻呼办这个窗口让自治区相关厅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鄂伦春、支持鄂伦春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围绕强化职能,完善接待服务 接待服务是办事处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服务标准,充分发挥驻外机构的职能作用。在接待工作中,坚持“服务无小事,服务办大事”的宗旨,改变以往“三服务”(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同乡)的模式,即为各级领导在开展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也为各行各界来拓展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从单纯的生活性接待向工作接待转型。尽管驻呼办的接待能力有限,但我们仍然克服各种困难,本着热情接待、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类接待活动,同时树立了我旗在自治区首府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 围绕联谊活动,做好信息传递 我旗在呼市工作的人员较多,分布于各个行业,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他们迫切需要一个交流感情、沟通信息、增进友谊的桥梁;需要一个优势互补、促进团结、共谋发展的平台。为了让鄂旗在呼市工作的人士有更多的机会交流合作,互帮互助,共谋发展,事业有成后保持与家乡的联系,弘扬“致富”不忘家乡的精神,我们加大对鄂伦春同乡会的支持力度。通过联谊活动,我们向同乡宣传家乡的发展变化,激发他们投身家乡经济建设的热情,鼓励他们返乡创业,回报家乡,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多做贡献。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我们利用一切机会宣传鄂伦春民族历史和优秀文化,展示鄂伦春建旗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广辟信息来源,不断向旗内反馈各类信息,充分发挥了窗口媒介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 围绕队伍建设,注重内部管理 队伍建设决定着凝聚力和战斗力。办事处按照“服务、规范、效能”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先后从规范工作程序入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管理制度、工作守则等,对工作纪律、职业规范、奖惩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做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甘占丰  联系电话:13624709991  报送日期:201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