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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结果的公示
时 间: 2017-08-24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编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76号)要求,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7821日至22日,组织开展了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旗城乡经济抽样调查队、旗传染病防治院、旗阿里河第二小学3家事业单位,并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城乡经济抽样调查队

抽查人员

王德民、多为民、阳薇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抽查方式

实地抽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2、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3、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发现问题:未悬挂牌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主管部门使用该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处理意见:一是制定单位牌匾,并悬挂明显处;二是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三是主管部门单立银行账号,事业单位财务与主管部门剥离处理意见。

备注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传染病防治院

抽查人员

王德民、多为民、阳薇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抽查方式

实地抽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2、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3、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发现问题:未悬挂单位牌匾;办公场所建设达不到传染病防治院标准,只能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不具备开展传染病防治职能。

处理意见:建议按实际运行情况重新规范名称和宗旨业务范围。

备注

 

 

单位名称(第一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第二小学

抽查人员

王德民、多为民、阳薇

回执情况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抽查方式

实地抽查

抽查内容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是否公示

公示

抽查过程

1、向被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2、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3、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抽查结果

合格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发现问题:无。

存在的困难:结构性缺编制(宿舍缺男教师),后勤保障缺校工;主管部门借调出该事业单位9人(男教师5名,女教师4名)。

处理意见:主管部门内部调解解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