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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编办“三点并重”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鄂伦春旗委编办“三定并重”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全体编办多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印制《工作条例》单行本,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批复的机构限额、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编制等。二是完善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人员调转程序和入消编程序,重大事项提交编委会审议,保证机构编制审议事项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二、提升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一是制定《中共鄂伦春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鄂伦春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认真落实《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二是提升编制效益,对现有编制统筹使用,实行动态化管理,设立人才专用编制周转池。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学习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纪律宣传工作,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有效防范违纪问题,绝不触碰纪律红线。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近期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涉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党政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