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托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摸底排查数据。以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契机,根据机构编制各项法规制度,制定旗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机构编制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目标,全口径覆盖核查旗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各部门上报的基础数据反复核实检查,对照三定方案、实名制系统仔细甄别不合理数据,并反馈给上报单位进一步核实处理。通过全面系统核查,切实做到“机构清、职数清、编制人员清”,为今后机构编制工作夯实了数据基础。
二、狠抓档案材料管理,实现网上网下对证可查。档案材料做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反应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旗委编办加强档案材料管理建设,将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调整事项依据,分门别类规范存档。在实名制管理系统调整前,仔细审核调整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坚决不受理不调整,符合调整的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纸质材料审核整理齐全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并扫描上传至实名制网络,将每一项数据的调整做到有据可查,实现数据网上网下调整的互相佐证。
三、加强各部门沟通联动,动态管理机构编制数据。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沟通联络,在领导干部任职调整、人员退休、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等事项,提前沟通联系,做好编制使用的规划,并依托微信群、QQ群、邮箱等电子信息渠道,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络,在涉及到人员调整事项时,及时提醒各部门,并设定每个月的前十五天集中统一办理数据调整,实现机构编制数据的科学有效动态管理。
审核人:王德民 撰稿人:阿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