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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编办“四步走”扎实开展旗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工作

 

鄂伦春旗委编办按照加强领导、分工协作、严格程序、强化责任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旗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工作。

第一步,加强领导,部署早。积极与司法局、政务服务局沟通协调,研究安排相关工作,组织旗乡两级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全面启动编制《旗县部门与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工作。

第二步,分工协作,思路清。会同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组织旗乡镇两级部门集体讨论乡镇赋权事项,认真梳理迫切需要明确责任主体的事项,提出“属地管理”工作运行情况的意见建议,确定共同承担事项,明晰旗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第三步,严格程序,把关实。由编办、司法局、政务服务局对《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初稿进行三轮审查,再经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按程序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第四步,强化责任,效果牢。按照旗乡两级部门《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加强监督指导。对《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法按程序进行添加和调整,确保清单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