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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编办抓住“四个重点”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调研指导

     近日,旗委编办联合政务服务局深入乡镇开展综合执法改革、便民服务调研指导工作,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规范各项制度,公布执法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法治化综合管理,建设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公布执法流程,形成“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平台,一套执法规范”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统一行使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重视法律学习。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相关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保障持证上岗。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考试,切实解决工作人员持证率不足40%的问题,保障全员持证上岗,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四是严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理顺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厘清综合执法局权责界限,积极与授权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签订委托执法协议,明确委托执法内容及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保障综合执法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服装和装备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自由裁量权。

  撰稿人:杨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