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首问负责制是领导和群众来机关咨询、办事、来访的外部人员最先询问到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解答、为其办理或转交经办人员办理有关工作事宜的制度。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就是对自己最先接待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1、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当好首问责任人,方便基层,服务群众,要自觉维护好编办的良好形象。
2、首问责任人对领导和接待外来服务对象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礼貌、态度诚恳、有问必答,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拖办或拒绝办理,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
3、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服务对象来第二次;对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要向对方讲明理由和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化解矛盾等工作。
4、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应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部门及其所处位置或联系方式等,要尽可能将其领到具体办事的科室,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接洽有关经办人员,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记录,并即时转交经办人。
5、对因特殊原因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来机关办事的服务对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怠慢,要问明情况,尽力帮助其联系或办理有关事宜。
6、对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其具体承办部门,并尽可能给予指导或帮助其联系有关单位。
(三)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
首问负责制在办主任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股室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协调。
各股室的负责人是本股室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行首问负责制作为本股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办公室要定期对机关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利用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来访登记簿,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年度内被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的工作人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对工作和机关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该股室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