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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以及办公办文制度
时 间: 2015-02-06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公务接待制度

 

1、会议、接待客人需就餐者,统一在旗接待办指定地点用餐。

2、如确因特殊情况须在外就餐,必须按相关规定请示后方可在外就餐。

3、接待客人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注意节约。上级领导和公务方面的来客,实行按标准对口接待。

 

 

办公办文制度

 

一、每个职工要文明办公,团结协作,同志之间要以诚相见,以理服人,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制度,勤奋工作,廉洁勤政,提高工作效率,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不大声喧哗。

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基层同志,认真帮助解决问题,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四、认真搞好室内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

六、办公室要建立文件登记薄,要将收文妥善保管,文件管理人员收文后,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阅示,并负责送达督促传阅。文件传阅要签字登记,不履行签字登记手续造成文件丢失的追究文件管理人员责任,传阅完毕或按规定已完成交办任务的各类文件,文件人员应及时收回。

七、办公室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起草完毕后报主任签批,业务性文件由业务股室起草,起草完毕后由领导阅批。文件材料按照谁起草、谁校对的原则办理。起草的文件、报告、简报、信息及其它材料,字迹要端正,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水笔。为防止文件丢失,严禁将文件从文件夹中自行抽走或交他人传阅。 机关各类文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凡需要者一律履行借阅手续。

八、外单位工作需要查借文件时,凭单位介绍信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需要摘抄者当时摘抄,确实需要带走者,经领导同意后,要登记清楚后方能拿走。

九、接到上级、同级部门文件或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应立即交分管主任批阅,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办公室保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