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办公务车、办公用品以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时 间: 2015-02-06        来 源: 鄂伦春自治旗编办
 旗编办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综合股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的车辆由综合股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综合股调派车辆;离开旗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综合股报告。

四、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旗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股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综合股安排。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场地;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综合股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旗编办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汽车等;

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机、电话机、订书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等;

二、  办公用品发放

1、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按照“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量领取;

2、 办公用品使用、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节约,控制日常办公成本。

三、  办公设备管理

1、单位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综合股。

各股室将领取回的办公设备要及时编入《固定资产盘点表》,领用人登记,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旗编办“三公”经费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杜绝铺张浪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办试行开展“三公”经费“经费预算公开、重大开支公开、使用结果公开”简称“三公开”,从深层次上推进我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公开”的主体

   按照“谁使用、谁公开,使用多少、公开多少”的原则为“三公开”主体。

 二、“三公开”的范围

     经费预算公开。班子集体邀请纪检委参加讨论决定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中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开,并需签字确认。

重大开支公开。凡一次性接待费用超过2000元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班子成员公开;重大接待活动预计一次性接待费用超2000元的安排情况,在一周内向班子成员公开。

    使用结果公开。实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通报、报告制。即每季度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三、“三公开”的方式

  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公开,采取召开职工大会、情况一览表、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工作要求

单位每季度、半年度和全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