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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服务指南
时 间: 2018-05-10        来 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编办

 

 

    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数量限制

无限制。

    五、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毁损。

六、申请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2、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加强证书管理的改进措施

    七、申请接收

网上接收

八、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书、公告。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

    经核准补(换)领的事业单位取得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二、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办结通知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三、咨询途径

电话0470-8819687           网站: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编制网

箱:ewkbb@163.com          邮编:021100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12310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大楼429室

工作日对外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