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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 间: 2015-04-08        来 源: 呼伦贝尔市编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自治区编办《关于开展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4〕3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为重点,指导试点单位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坚持公众参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三、工作内容

 

(一)选择试点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主要是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公益服务覆盖面广、机构规模较大、利益关联方较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中选择,侧重于教育、卫生、文化等行业,兼顾其他行业。

(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在试点单位建立以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要明确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运行效率。要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加决策和监督,扩大参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人员范围,对于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还可探索单设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于不设监督机构的,可探索监督机制的其他形式。

1、理事会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也是事业单位决策层的主要组织形式, 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本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⑴审议和提出本单位章程的修改意见;⑵审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⑶审定本单位重大业务活动计划;⑷拟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⑸审定本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⑹任免或提名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备案;⑺审议本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⑻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⑼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评;⑽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⑾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⑿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管理层。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试点单位行政负责人及部分管理人员组成。

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⑴执行理事会决议;⑵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⑶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⑷工作人员管理;⑸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⑹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三)制定事业单位章程

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试点单位应根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并参照《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中央编办发〔2012〕11号)研究拟订事业单位章程,章程应明确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理事会和管理层的职权划分,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以及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等相关内容。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四)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举办单位要指导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年度工作报告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拓展社会公众参与试点单位管理、运作和监督的渠道。研究建立包括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在内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确定试点单位。我市确定呼伦贝尔市图书馆为市直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确定牙克石市中蒙医院、阿荣旗明德小学为旗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建立与试点旗市、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机制。

(二)开展调研培训。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试点旗市、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前往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先进的地区考察学习,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知识、事业单位章程范本、实施方案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等。培训对象为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和举办单位的负责人试点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

(三)建立组织构架。2014年底前,由主管部门负责筹建理事会,各试点单位在主管部门领导下草拟事业单位章程,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在主管部门领导和机构编制部门指导下开展试点工作。

(四)适时交流经验。根据试点工作进程,适时召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梳理共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五)组织检查评估。根据进展情况,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试点工作评估。评估内容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构架建立情况、章程执行情况、法人自主权落实情况、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问题解决情况及机制运行效果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政策建议,为全面建设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和推进试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试点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加强情况沟通。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联系人,及时反馈情况,加强沟通交流。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意义、典型案例、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