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15212800003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义务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
|||
住 所 |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喜庆街 |
|||
法定代表人 |
苏优乐 |
|||
开办资金 |
2615.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鄂温克旗教育科技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53 |
2624 |
|||
网上名称 |
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公益 |
从业人数 |
8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发展民族教育,使每个孩子接受平等的教育为理论办学,遵循《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贯彻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和法规。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适合本校实际的“第一实验小学章程”及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以此促进全校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民族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3、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蒙语授课为主执行“三语教学”及鄂温克语教学(部分学生),面向全旗招收六岁的蒙语授课儿童入学,2014年9月入学生128名,现有在校生701名,给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艺术教育等知识,培养相应的技能,完成小学阶段的初等义务教育,颁发相应的学生证书。 4、“以发展民族教育”为永恒的主题,以“民族艺术文化为办学特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十七届“希望之星”艺术节》及第三届“民族运动会》,23届田径运动会等全体师生家长参加的大型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发展,也提高他们各种技能。同时获得较高的荣誉:全旗足球比赛一等奖、 “国际象棋基地学校”、 自治区“足球特色学校”、 “八省区蒙古舞跳比赛中俩支舞蹈分别获的一等、三等奖。 5、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及“聘任制度”在年终考核中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考评,激发了教师们的积极性。通过考核奖励“校本培训”“教学能力”“基本功达标”等教学研究活动,更新了教师的教学改革思路及教育能力,全面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绩效按《绩效工资评定法案实施》。职工无异议。 2013年旗“优胜单位”及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2014年国家级“国际象棋基地学校” 2014年自治区“足球特色学校” 2014年在“八省区蒙古舞跳比赛中俩支舞蹈分别获的一等、三等奖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白香荣 联系电话:15048031799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