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时 间: 2015-08-26        来 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编办

 

事证第   11521280018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府、旗政府制定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依法行使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旗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镇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负责在全旗范围内行使城市管理以及规划管理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八居

法定代表人

卢海军

开办资金

4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

46

网上名称

鄂温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益

从业人数

3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2015年2月3日,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原开办资金3万元,变更后为46万元。 (2)2015年2月3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原法定代表人为敖君,变更后为卢海军。 

一是加大市容市貌管理。为了保持良好的市容秩序,让广大居民满意,展现我旗的良好形象,我局加大了对市容秩序整治力度。今年我局加大对“城市牛皮癣”的治理力度,率先在全旗启用了先进设备“城市污迹清除机”去除“城市牛皮癣”,截止目前共清理沿路乱贴乱画小广告20余处,共计2万余张。同时,还进一步规范露天市场的管理,将老市场、平安楼、民贸大楼等3处烧烤摊统一至街心公园、果品小摊统一至早市。我局还针对外环与一七三二街交接处拆迁残值旧货市场进行整治,目前该拆迁残值旧货市场已搬迁。通过集中整治,使沿街的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给广大居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是规范广告牌。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严把审批关,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加强户外广告规划控制。上半年审批设置了3处户外广告。同时还对沿街商户的牌匾进行了统一设计,上半年已完成431块,面积为3016平方米牌匾设计任务,截止目前,我局收到商户牌匾申请80个,不予批准7个,共整治不规范户外广告牌匾165块,取缔各类违章牌匾10余块。 三是加强规划执法力度。我局以早、中、晚三班倒的形式加大对民建的管理力度,本着发现一处及时拆除一处,绝不过夜的原则,截止目前共发现手续不全、超建加建等违章建筑78处,其中强行拆除56处(拆除面积12573.6平米),下达停工整改18处,发放临时建筑许可4户、收取房屋维修申请表8户、保证书9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孟英艳  联系电话:13848084222  报送日期:2015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