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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一学前学校
时 间: 2016-04-08        来 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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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52128460550775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一学前学校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一学前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鄂温克旗巴雁镇

法定代表人

郑海欧

开办资金

3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鄂温克旗教育科技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

34

网上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一学前学校.公益

从业人数

4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大雁镇第一学前学校为负责幼儿保育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目标责任状》,带领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倾情付出,保教工作管理精细,教学工作多元丰富。 一、学校内设机构:校长室、党支部、副校长室、保教处等环节部门。学校编制及人员组成,上级部门核定30人,现有教职工44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35人(副高11人、中级15人、初级9人),工勤5人。学校幼儿情况:在校幼儿170人。 二、一年来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师法》《幼儿园工作操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诚实、勇敢、不怕困难,讲礼貌,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 2、本学期我们将《抓住幼儿敏感期,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作为我们研究课题,融入一日常规活动中,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以游戏为基础活动,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我们把保护幼儿安全放在首位,有专人分管安全工作,让幼儿从小就有安全逃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3、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招收幼儿、编班、排课表,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完成幼儿阶段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工作。 4、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 ,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健康发展,萌发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 5、发展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强其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发展智力。 6、承办旗委、旗政府、旗教育局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张君荣  联系电话:13848070967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