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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受理范围

   1、擅自超编进人;
  2、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
  3、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越权审批机构编制;
  5、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6、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