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统一部署,8月2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旗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金琳传达了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反馈会、十五届旗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旗委编办副主任张冬梅作表态发言。
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许春雨及巡察组全体人员,旗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旗委编办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金琳指出,旗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二要准确把握监督,精准开展巡察监督;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巡察任务。旗委编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本部门本地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合力,高质高效完成本轮巡察。巡察组将聚焦旗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张冬梅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工作监督。二要严格遵守纪律,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旗委编办将严格按照旗委巡察要求,充分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将此次巡察整改成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努力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值班电话:13514805613,(受理时间为:早9时至晚17时);电子邮箱:ewkqwxcz@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同时,在旗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入口处、旗党政办公楼门口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旗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