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编办主任萨如拉担任组长,副主任张冬梅担任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组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冬梅副主任兼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涉及本股室、中心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根据整改方案形成三清单台账。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后,上报至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等部门,围绕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旗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巡察反馈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有关主管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审核旗委编办巡察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给予全面、精准指导,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一、巡察整改完成情况
旗委编办围绕旗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制定整改措施33条,已完成整改措施33条。推进整改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2次,民主生活会1次,推进会2次,共健全完善制度4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推动理论指导实践意识不够强。
(1)2019年《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至今,仅在初期开展专题学习,未围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开展深入研讨交流,对照《条例》补足工作短板的措施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中,各股室、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内容,对照条例中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学习,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同时,持续加强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和把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二是围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整改进展:一是将《条例》纳入科级干部培训课程,以《做好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为题,分别于11月21日、12月2日在旗委党校解读《条例》2次。二是各股室、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填写组织部《教育培训申报表》,申请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旗本级2025年基本培训计划。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细读研学《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专题研讨,共9人参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条例》发挥机构编制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
(2)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漏洞。未谋划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进行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办法》核心要义和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要求,提高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发挥机构监督检查“以督促管、以查为促”作用。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二是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三是抓好机构编制年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报告主体、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及有关要求予以明确,并附模板供各部门(单位)参照。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机构编制统计报告严格审核,通过对年报的综合分析,掌握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二是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对旗总工会机关、旗妇女联合会机关2个部门和旗少年宫、鄂温克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旗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督促整改,现均已完成整改。三是为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结合机构改革“回头看”评估工作,深入苏木乡镇、部门及单位,对机构挂牌、印章启用、人员转隶等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了整改工作提醒,督促整改落实,现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列入2025年工作计划。五是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准确、完整报告年度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方针和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现已完成全部上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对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评估重视程度不够。2022年全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客观评估工作开展以来,未结合全旗工作实际谋划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小组、选定评估部门(单位),采取部门(单位)自评、编办实地走访等方式多维评估,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二是针对评估情况整改,各部门(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部门(单位)全面、深入、及时落实整改任务,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切实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整改进展:一是在认真学习《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呼机编办发[2024]391号)文件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第一时间成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三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估工作。被评估部门(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对本部门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我办对各部门(单位)前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选取旗总工会机关、旗妇女联合会机关2个部门和旗少年宫、鄂温克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旗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并提出了评估反馈意见,现均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推进调研成果运用有差距。就2022年调研报告提出“监督检查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未根据《条例》规定推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拓宽监督渠道的思路不够灵活。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条例》规定,通过结合我旗重点工作任务,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互沟通协作,有效发挥监督合力。二是按照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工作要求,旗委编办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专项调研,了解各执法队伍履职现状和目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三是通过调研,针对当前执法专业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组织开展执法队伍人员考录计划工作,为补充执法专业人员打好基础。四是推动机制建立,积极探索建立应急执法“局队合一”体制机制,督促苏木乡镇建立健全“一队四所”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执法监管责任,有效推进调研成果的运用。
整改进展: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共享机制(试行)》。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结果运用,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市委编办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专项调研,通过座谈的形式了解各执法队伍履职现状和目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同时对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旗农牧业、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三是旗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的通知》,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协作配合机制。四是结合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工作,共使用19名事业编制用于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切实为执法队伍补充专业人员力量。五是与旗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基层派驻机构实行派出部门和属地苏木乡镇双重管理体制,强化落实苏木乡镇对派驻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管理权、考核评价权、监督管理权。六是督促各苏木乡镇加快建立“一队四所”联动机制,并建立指挥协调派驻机构、加强对派驻机构人员考核管理等相关制度机制。针对当前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积极探索“局队合一”体制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5)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23年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未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责任清单要求与办内党外人士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我办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已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逐条比对确认完成情况。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全覆盖要求,班子成员与办内党外人士开展1次谈心谈话。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已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逐条比对确认已全部完成工作任务。三是班子成员开展与党外人士的谈心谈话,共谈话2人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薄弱环节。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编制网作为旗委编办唯一的网络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工作动态”模块4月份至今未发布消息,“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机关党建”等模块停止更新近1年,“12310”举报栏未发布“受理范围”“举报须知”“举报方式”“工作流程”等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用好用活网络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安全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二是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开展一次专题研讨,筑牢思想防线,持续增强守住守好机构编制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安全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把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编制网作为反映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实时公开机构编制业务动态,动态更新网站信息,完善各模块相关内容。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对办内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梳理,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围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了1次专题研讨,共9人参加研讨。三是2025年1月7日修改完善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编制网“12310”举报栏发布“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并对各模块进行了补充完善,及时动态更新网站信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落差。
(7)“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2023年未听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指导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股室、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向“第一责任人”汇报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结合编办实际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六个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廉政风险点清单、党建责任清单),以全面从严治党“六个清单”为重要抓手,强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三是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促使党员干部转变自身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三是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六个责任清单”,将以案促改工作细化分解后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六个责任清单”。以全面从严治党“六个责任清单”为重要抓手,强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四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先后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听取片中人现身说法,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成因,为干部职工敲响廉洁自律警钟,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材料审核把关不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持词存在照抄照搬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压紧压实责任,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强对各类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或者重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材料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强化创新意识,鼓励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二是为提升材料质量,确保材料准确、规范、完整,制定并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编办材料校审工作制度》。三是积极参加市、旗两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拓宽视野和思维方式,增强创新能力,主动出击,创新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覆盖监督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充分,未结合编办工作实际开展日常监督。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旗委编办工作实际,制定旗委编办年度监督计划,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旗委编办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纠。突出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形成常态。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旗委编办2025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旗委编办年度监督计划》,强化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二是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督促旗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重要节假日政务值班情况督查,在重要节假日抽查政务值班在岗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不足。
(10)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仅针对工作提出意见,未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多以提出希望、建议,代替直面问题提出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方针、原则、要求的认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法治化、民主化水平。二是要求办内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通过谈心谈话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围绕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敞开心扉谈实情、讲真话。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召开高质量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对没有“辣味”的退回,重新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批评、红脸出汗。会上不回避、不遮掩,要直奔主题、直言其事、直指其过,不留情面、不走过场,真正触及灵魂、触及思想,在揭伤疤戳痛处上拿出吃“辣”的勇气,从而真正达到“排毒祛病”的效果。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和重要原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法治化、民主化水平。二是支部书记与每位党员进行一对一思想动员,了解党员在谈心谈话中的顾虑,鼓励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谈心谈话中,真正做到敞开心扉谈实情、讲真话。支部4名党员间均已完成谈心谈话。三是3月2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从实际出发,积极准备各自的对照检查发言材料,深度剖析自身不足,做到了实事求是。班子成员和党员能够客观真实的查摆和剖析存在的问题,相互之间坦诚布公的开展批评,达到了相互教育、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谨。
(11)近5年领导班子分工和重要岗位人员调整等事项未经室务会议集体研究,2023年1名班子成员挂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学习《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意见》《鄂温克族自治旗苏木乡镇、旗直部门股级干部任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旗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召开室务会集体研究领导班子分工,并根据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及时召开室务会研究有关事宜。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意见》《鄂温克族自治旗苏木乡镇、旗直部门股级干部任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行)》,2025年1月7日制定并印发了《旗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办内工作效能优化内部管理,结合办内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旗委编办第二十三次室务会研究决定,对办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并于2024年12月11日印发文件发至各股室、中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力度不足
7.未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12)对2019年十四届旗委第八轮巡察反馈的“对全旗各地区各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举一反三不够,发挥机构编制参谋助手作用仍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对2024年度涉改部门(单位)进行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二是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工作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进行分析,确保机构编制数据全面准确。三是认真开展年报分析统计工作,实时更新录用、聘用、退休等信息,准确反映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动态调整实名制数据库,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17日对旗应急管理局、旗民政局、旗人大等涉改部门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地核查,并将发现的问题以工作提醒的形式反馈给各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后报送整改报告,现均已完成整改。二是结合2024年更换机构编制管理证工作,对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备及退休、亡故减员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机构编制数据全面准确。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我办依托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填报专项调查各项指标。认真撰写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对机构编制变化情况进行了客观详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等。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研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
(三)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定期检查已整改问题,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重点整改问题,持续跟踪评估,确保整改成效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四)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驰而不息转变作风,牢固树立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把转变干部作风持之以恒推进下去。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干部职工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抓到底,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着力形成高效有序、闭环运行的工作链条,切实为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