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依据呼伦贝尔市编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17〕76号),鄂温克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在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鄂温克族自治旗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3家事业单位,于9月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抽查人员 |
文浩 张秀成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5年9月23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在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被核查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清单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并且开办资金可以保障正常开展业务;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齐全,证书正本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抽查人员 |
文浩 张秀成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5年9月23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在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被核查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清单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并且开办资金可以保障正常开展业务;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齐全,证书正本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 |
抽查人员 |
文浩 张秀成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5年9月26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在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被核查事业单位。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清单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有独立的财务并且开办资金可以保障正常开展业务;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齐全,证书正本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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