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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编办深入举办单位、试点单位督导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下一步工作

      近日,呼伦贝尔市编办督导组来我市督导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工作,对我市的法人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对我市下一步的具体工作做了具体的指导。623日根河市编办根据上级要求及指导意见,对我市法人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对举办单位、试点单位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一、组建理事会工作

一是把握原则。对试点单位理事人数、内外部理事比例、人选确定按照“三三制”原则进行平衡;二是理事长由举办单位领导担任。一方面加大了理事会的组织和领导力度,另一方面也为下步更好地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理事人选产生的条件。按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工作准则》规定,试点单位推选产生内部理事,举办单位征寻产生外部理事。理事人选确定主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二是来自服务对象和利益相关者,通过直接和切身感受,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专业和社会人士,可弥补理事会在决策过程中专业知识不足的缺陷。

二、召开理事成立大会、理事会工作

一是召开理事成立大会。按照职责分工,举办单位负责理事成立大会的召开;二是拟定《章程》草案。按照我市《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单位结合试点单位实际,拟定《章程》草案和相关规章制度并讨论修改,使《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规范、科学严谨;三是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会组建后,编制部门将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及时召开了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通报试点单位有关重大事项,建立起理事会制度。

通过本次督导,举办单位、试点单位纷纷表示将扎实有效尽早尽快的推动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