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15210500164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根河市金河卫生监督站 |
法定代表人 |
郭秀亭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根河市金河卫生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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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拟定本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承担本地区经常性、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抽样送检、现场监督检测及综合卫生评价工作。 承担本地区医疗卫生、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及其人员培训工作。 承担对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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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根河市金河镇中央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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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秀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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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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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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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根河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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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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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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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 |
2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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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根河市金河卫生监督站.公益 |
从业人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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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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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按照年初开始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的要求,继续打击非法行医和个体诊所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核查,重点整治,眼里查处非法美容和医疗广告。同时加强传染病管理,医疗废弃物的整治管理工作,不断监督各个医疗网点的医疗废弃物的指导。 2.加强公共场所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和加强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成果,住宿业和沐浴业管理率达到100%,美容业达到90%的标准。 3.加强餐饮业日常监督检查,全镇78家餐饮业保证每月的监督次数,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合理提出整改意见,重点对于监督户的餐具消毒、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购销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内外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4.开展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我站配合根河市卫生监督所与根河市疫控中心对于金河镇辖区内的4家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期间,通过电视和饮用水宣传标语10条,宣传7天.完成生活饮用水的档案建立工作。 5. 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周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周边餐饮、商店、流动小买车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限,是否超范围经营,餐具消毒是否合格,发现违规的经营户,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托幼机构食堂按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标准进行管理。 6.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在宣传周期间对重点单位进行职业病宣传,宣传单100份,横幅2张,标语10条,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职业劳动者健康权益。 7.完成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代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发送卫生信息及统计报表。 8.加强监督站财务管理工作,保证有限的资金使用合理,保障卫生监督事业顺利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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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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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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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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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常艳飞 联系电话:13347005068 报送日期:2015年02月09日